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防汛抗旱水利提升中小河流治理弋阳县圭峰镇防洪工程已由赣水建管字〔2022 〕11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源为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及省级水利专项资金,资金到位约60%,按实际到位资金实施,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标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
2.3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2023年5月10日至2024年5月9日(具体
以合同签订为准);
2.4 招标范围:河道综合治理长度 11.10km。河道疏浚等 (详见招标文件
及工程量清单);
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一个标段;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检验与评定质量合格及以上等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 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 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A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不含临时)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 3 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 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拟投入的施工标段的投标单位的“三大员”(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必须提供开标当月前 6 个月(含)以上,且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和本企业职工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并正常缴费的证明材料;人员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 6 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必须提供查询途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处理。
(6)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不能为在建项目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 6 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8)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的,应当具有其法定代表人证书和身份证;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的,必须是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其应当具有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和本项目开标当月前6个月及以上且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并已正常缴费)的证明材料;
3.2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企业资质等均应为 交易网交易主体 /web/企业用户库中登记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根据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饶府办字[2020] 5号文件规定:采用报价承诺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施工标投标人必须是已在 交易网水利平台注册账号、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含单位公章和法人亲笔签名)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者,请于2023年4月11日起至2023 年5月4日(具体时间以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止自行在新版 网(网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5月5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弋阳县 。 6.2 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施工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7. 有关说明 7.1 有关本次施工标招标文件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 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 ①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 ②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7.3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前,不得将拟投入的建造师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中标候选人公示后,中标候选人建造师不得参与下一项目投标,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 7.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7.5各投标单位拟派注册建造师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不得为国家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企、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上报行政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 7.6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施工标投标人名称、施工 7.7中标人应按饶府办字【2011】20号文件要求,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农民工保证金采用保函方式的按照(饶治欠办发[2020]5号)文件执行。 7.8投标企业提供的证书、人员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且严禁挂靠、恶性竞争及扰乱招投标市场等行为,如有一经查实,没收投标保证金,已中标企业取消中标资格,水行政主管部门将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范性文件进行处罚。 7.9承包人进驻工地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必须到岗到位。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化考勤依据“江西省水利厅关于推行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化考勤的通知”执行。 7.10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和江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办公室文件“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赣建办文【2020】45号),取消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使用。 7.11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费的支付使用根据赣水安监字【2018】35号江西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水利建设工程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费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 7.12本次施工招标各投标人可参与投标段数与中标原则说明:本项目施工标分为一个标段。 7.1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授权委托人在项目开、评标期间必须保持在线状态,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接收评标委员会的询标等信息,并在“互动交流”中对询标内容进行回复(自询标内容发出起 20 分钟内完成回复),否则视为放弃解释说明的权利且完全认可专家的意见。投标人回复询标内容需将询标内容和回复意见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互动交流”。 7.14本项目招标全过程由弋阳县水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进行监督( 8.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