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和县漾水河石堡镇刘庄桥建设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和县漾水河石堡镇刘庄桥建设项目已由西和县交通运输局以西交发【2023】33号文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西和县交通运输局以西交发【2023】33号文批准,项目业主为西和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站,建设资金来自通过向上争取国省投资、统筹使用衔接资金或涉农整合资金、县财政自筹等多渠道解决,出资比例为10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交易编号:A0320230404000007001
2.2 招标编号:GSGJ-XHXNCGLGLYHZ-20230303
2.3 项目
2.4 建设 2.6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划分为1个施工标段。 2.7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以内全部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8 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2.9工程质量: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本项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项目经理需具备公路工程贰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证书,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B证。具有五年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管理经历,至少担任过一项中桥及以上桥梁工程项目经理施工业绩。 项目总工须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五年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管理经历,至少担任过一项中桥及以上的桥梁工程项目总工施工业绩。 3.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内(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开工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一项中桥及以上的桥梁工程项目施工业绩。 3.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证明其有能力或已拥有流动资产、可变现固定资产、信用额度和其他财务手段,以满足合同执行期现金流量的需要及投标人履行其他合同的净收益,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应小于1。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每个投标人可投标段数依据陇交发【2023】6号文件执行。 根据陇交发【2023】6号文件精神,陇南市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为D级的企业不得参与投标活动。未纳入2022年度陇南市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的企业,其信用等级参照全国综合评价结果,若无不良信用记录,A级及以上按A级对待;若有不良记录,视其严重程度按B级及以下对待;尚无全国综合评价的投标人,按B级对待。 四、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地点、方式 4.1 请拟参与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在2023年04月12日上午8:30--2023年04月16日下午17:30期间,凭CA证书通过登录陇南市 网 在线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点击“我要投标”按要求填写信 息,未填写信息的投标无效。 4.2 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陇南市 网本项目相关变更公告及澄清答疑文件,否则由变更引起的相关责任自负。 五、采用网上开标方式 5.1该项目采用新点不见面网上开标方式:开评标活动通过“新点不见面网上开标大厅”进行。各投标单位在参与投标时,登录陇南市 网首页“下载中心”,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陇南版)”,并按照“不见面开评标投标人操作手册”制作固化并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必须使用同一把CA进行操作。若在开标时间前没有网上投标(上传投标文件)则视为放弃投标。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上传)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3年05月05日上午09时00分; 6.2 开标 七、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陇南市 网( )上发布 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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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
市公管办
甘肃国经项目管理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