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招标公告
项目
合同编号:合同商谈时确定
发包
黄河能源工程咨询 受省投资集团 的委托,就宁北发电 唐湖 两台机组入口烟气在线CEMS设备—采购及伴随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中标后与发包人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宁北发电 唐湖 2×135MW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配套设施建设;并按照HJ/T75-2017《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及HJ/T76-2017《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监测方法》执行及“环办执法函〔2021〕484号”文件要求及按照脱硫、脱硝系统运行要求、技术规范的规定和适用的工业标准,负责拆除原有3台CEMS设备及辅助设备后,提供4套完整的烟气在线监测分析仪系统及辅助设备、设施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及包括满足技术规范要求所必须的硬件、软件和各项服务。
1.2.1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列内容:
按照HJ/T75-2017《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及HJ/T76-2017《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监测方法》执行及“环办执法〔2021〕484号”文件要求及按照脱硫、脱硝系统运行要求、技术规范的规定和适用的工业标准,负责拆除原有3套CEMS设备及辅助设备后,提供4套完整的烟气在线监测分析仪系统及辅助设备、设施安装,包括满足技术规范要求所必须的硬件、软件和各项服务。
1.2.2主要工作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列内容:
负责拆除原有3套CEMS设备及辅助设备后,提供4套完整的烟气在线监测分析仪系统及辅助设备、设施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及包括满足技术规范要求所必须的硬件、软件和各项服务。
1.2.3项目实施地点及工期
1.2.3.1项目实施
1.2.3.2项目工期:合同签订后40日内完成,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方通知时间为准。
本项目由宁北发电 唐湖 利用自有资金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2)投标产品需具有环保部环境监测仪器监督检验中心检测报告;且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 )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3项目主要人员资质
(1)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机电工程专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及以上);
(2)安全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及以上)。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5年内,具有2个及以上火电机组在线监测设备安装、调试业绩合同(附合同复印件)。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1发售时间:2023年4月10日~2023年4月14日8:30~11:30,14:30~17:30
1.7.2发售
1.8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必须于2023年5月8日北京时间15:30时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招标人,送达地点为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假日王朝酒店五楼开标室。
1.9.1投标人应填写报名申请表。
1.9.2报名时须提供投标人的单位有效证明(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本人身份证。
1.9.3本次招标公告将在 、项目信息网同时发布。
注:投标人无需现场报名,对本条规定的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发
1.10招标代理机构
1.10.1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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