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NJJSZB-2023-13)
一、招标条件
本空侧作业区新增照明及墙面出新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资其他金11万元;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规模:空侧作业区新增照明及墙面出新项目,包括(1) 第七通道南北新增两路LED双管日光灯(带灯罩),同时不满足施工条件区域增设60*40*3mm的镀锌方管;(2)第七通道两边承重柱新增11套100W泛光灯;(3)承重柱及楼梯间外墙墙面出新,总面积合计约1200平方米。(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现场勘查)。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会计报表,所有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成立不满一年的无需提供);
(3)投标人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和重大法律纠纷(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
(6)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
2、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或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并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 )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 ( )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网站查询记录截图加盖公章)
4、本项目不接受被中国邮政集团 或南京集散中心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包括期限及区域)的投标人投标。(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5、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6、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7、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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