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12采区水文地质补充勘探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煤业金家渠煤矿12采区水文地质补充勘探项目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 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宁夏煤业有限公司金家渠煤矿为进一步查清12采区水文地质条件,保障煤矿生产继续工作,在12采区范围内开展水文地质补充勘探工程(包括4个水文地质钻孔,设计工作量2330米,瞬变电磁物理点4162个)。工程测量4个点、取芯钻探工程量1800m,采区岩石物理力学性质测量试样36组、地球物理测井工程量2307m、地面瞬变电磁试验点20个、物理点4012个、质量检测点130个、矿井水文检测系统分站4套,并入现有矿井水文检测系统。
2.1.2招标范围:包括瞬变电磁、工程点测量、测井、化验测试、管材、三通一平、水文监测系统分站等工作,提供满足采购人编制勘探报告所需的所有相关资料、图纸及承担完成上述工作和配合采购人完成所有工作所需费用。
2.2其他:
2.2.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0日内完成。
2.2.2服务地点:宁夏煤业有限公司金家渠煤矿。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3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煤矿地质勘探合同业绩2份,且单项合同业绩金额不少于2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或签字,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履约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4-07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4-12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