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食品区域集中筹措项目(项目名称)资格预审公告
(代招标公告)
鑫标点工程管理 受某单位的委托,本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拟对副食品区域集中筹措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特邀请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1项目
2.2项目编号:2023-JLXABZ-F1003;
2.3服务内容:根据招标人要求,配送供应来源可溯、渠道正规的肉禽蛋白类、水产类、蔬菜类、干调类等副食品;配送人员需统一着公司工作装并佩戴工作牌;
2.4服务
3.1申请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说明:①申请人的股东及股东的股权背景结构不得为外国、港澳台地区的自然人、公司等;②申请人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上市的,香港中央结算 等代理人公司或外资、港澳台股东持有其流通股且未超过公示额度的,不计入内;③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香港交易所公示为准);④申请人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
3.2申请人须是具有法人资格的食品经营企业,所供食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质量及环保要求,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3申请人须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投保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含1000万);
3.4申请人须提供“信用中国”、“中国 ”和“军队采购网”网站无失信等不良记录的查询报告书和查询结果截图(查询时间: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日);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关联关系的不同申请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母公司与其控股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不低于30%的]、被同一法人或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持股不低于30%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相互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参加同一类别的采购活动。申请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3.6参加采购活动前2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受到食品经营、生产方面的行政处罚(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为准);
3.7被列入军队采购网及配送单位“黑名单”的申请人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潜在申请人可对其中四(具体数量)个包投标;最多允许中一(具体数量)个包。
按招标人要求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不限家数。
5.1发售时间:2023年04月07日至2023年04月14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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