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石柱、江西都昌化验室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重庆石柱、江西都昌化验室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重庆石柱、江西都昌化验室设备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重庆石柱、江西都昌化验室设备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本招标公告“七、其他”;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4月03日10时00分到2023年04月09日17时00分;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重庆石柱污泥处理厂(处理规模50t/d)、黄水镇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8000m3/d)、西沱镇污水处理二厂(处理规模3000m3/d)、下路污水厂(处理规模20000m3/d)、江西都昌蔡岭镇污水厂(近期处理规模5000m³/d,远期处理规模10000m³/d)。
2.2 招标范围
2.2.1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采购内容为重庆石柱污泥处理厂、黄水镇第二污水处理厂、西沱镇污水处理二厂、下路污水厂及江西都昌蔡岭镇污水厂化验室设备,包含化验室设备及配套的专用工具、器皿、试验药剂等所有附件的制造及供货、工厂检验、包装、运输、交验、化验室设备安装技术指导、调试、配合第三方验收、提供化验室的布局方案、化验室操作台安装、培训、技术资料、现场协调、质保服务等其他相关服务。
2.2.2交货要求
(1)交货方式:分批次交货,工地落地交货,卖方运输至买方工地指定地点后,买方协调卖方进行交货,卖方负责到货设备的卸车及卸车安全责任。
(2)交货时间:重庆石柱黄水镇第二污水处理厂化验室设备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0天内完成供货,其他厂站化验室设备在收到买方交货通知后,30天内按需完成供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化验设备生产制造商或集成供应商;
(2)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化验设备供货业绩(提供合同协议、合同清单、不低于25万的供货发票,供货发票须含清单明细或销货清单);
(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处于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见本招标公告“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2 招标文件仅提供电子版,售价为人民币500元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手 机: 18701298819, ;
邮 箱: 1051008819@qq.com
电力公众微信号:18701298819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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