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有限公司经开区综合智慧能源生物质蒸汽锅炉项目运维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具体详见各标段招标文件。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各项目单位所在地,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建设规模:具体详见招标公告第 2.2 招标范围表。
项目整体进度:具体详见招标公告第 2.2 招标范围表。
2.2 招标范围
序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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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或技术规格及数量 |
服务期限/工 期要求/交货 地点及交货期 |
招标文件 价格(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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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01:吉林市吉电能源有限公司经开区综合智慧能源生物质蒸汽锅炉项目运维 |
吉林市吉电能源有限公司吉林经 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智慧能源项目 2 ×20t/h 生物质蒸汽锅炉以及配套 生产附属设备设施的检修维护、运 行巡视、操作,装载机上卸料及检修维护保养(含日常保养、日常燃 油等) 、生物质燃料进厂称重及卸 料堆料工作;厂区、生产区域、办 公区域保洁、治安、消防,厂区冬 季扫雪工作。 |
2023 年 05 月 09 日至 2024 年 05 月 08 日 |
100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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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02:吉林电力 股份有限公司长春 吉电热力有限公司 长春市商贸旅游技 术学校清洁供暖项目 EPC 总承包 |
长春市商贸旅游技术学校清洁供 暖项目建设 1 台 6MW+1 台 4MW 电 极锅炉的设计、供货、施工、调试、 检测检验和全部手续办理等。 |
计划工期:90 日历天(具体 开工日期以招 标人通知为准) |
100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资格条件:
(1) 应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 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 业名单;
(4)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名单;
(5) 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的情形;
(6) 近 18 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3.2 专项资格条件:
序 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1 |
标段 01:吉林市吉电 能源有限公司经开区综合智慧能源生物质 蒸汽锅炉项目运维 |
2.专项资格要求 (1) 投标人近 5 年内具有至少 2 份 10t/h 及以上热水锅炉项目运行检修维护业绩,投标人须随投标文件同时提供相关合同、协议(封面、 签字页等) 及联系方式。 |
2 |
标段 02: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吉电热力有限公司长春市商贸旅游技术学校清洁供暖项目 EPC 总承包 |
2.专项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必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 设计乙级或市政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 设计或施工允许分包,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设计单位的资质须 满足对设计单位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施工单位的 投标人须满足施工单位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3) 投标人(施工承包方) 必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并具有安 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 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4.业绩要求: (1) 投标人须提近五年内不少于 2 个 10KV 及以上的 4MW 及以上电锅 炉工程总承包业绩;须随投标文件同时提供相关合同(封面、合同内 容、签字页等) 以证明承包人满足招标业绩要求,否则其投标文件无 效。 (2) 投标人若为设计单位须提供近五年内不少于 2 个 10KV 及以上的 4MW 及以上电锅炉设计业绩,施工分包单位需提供近五年内不少于 2 个 10KV 及以上的 4MW 及以上电锅炉施工业绩,设备制造企业需提供近 五年内不少于 2 个 10KV 及以上的 4MW 及以上电锅炉同类设备的供货 业绩,及相应的最终用户的投产使用情况证明。须随投标文件同时提 供相关合同(封面、合同内容、签字页等) 以证明承包人满足招标业 绩要求,否则其投标文件无效。 (3) 投标人若为施工单位须提供近五年内不少于 2 个 10KV 及以上的 4MW 及以上电锅炉施工业绩,设计分包单位需提供近五年内不少于 2 个 10KV 及以上的 4MW 及以上电锅炉设计业绩,设备制造企业需提供近 五年内不少于 2 个 10KV 及以上的 4MW 及以上电锅炉同类设备的供货 业绩,及相应的最终用户的投产使用情况证明。须随投标文件同时提 供相关合同(封面、合同内容、签字页等) 以证明承包人满足招标业 绩要求,否则其投标文件无效。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进入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3 年 03 月 28 日 12 时 00 分至 2023 年 04 月 02 日 12 时 00 分(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