氢能产业园绿电制氢示范项目全过程监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甘肃省张掖市经济开发区
2.2 规 模: 张掖经开区东方氢能产业园项目位于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经济开发区内“循环经济示范园”内,毗邻兰新铁路、兰新高铁、G30高速、227国道,距张掖机场24公里,G312国道和S18省道从经开区穿越而过。经开区所在的张掖市甘州区是连接青藏、内蒙古高原的经济通道,战略资源、新兴能源及信息传输的核心枢纽,是丝绸之路经济带节点城市,区位、交通条件十分优越。项目占地约50亩,在园区内建设1套1300Nm³/h的碱性电解水制氢装置,配套建设氢燃料电池中心、办公楼、实验检测中心。本项目包含额定容量8.16MW(直流侧)的光伏电站(包含光伏电站至制氢站变电所输送电)及华能东方氢能产业园部分,产业园内包含制氢能力1300Nm³/h的制氢站、氢燃料电池中心(含实验检测中心)、办公楼、预留场地等。
2.3 标段划分: 甘肃公司东方氢能产业园绿电制氢示范项目全过程监理服务项目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 甘肃省张掖市经济开发区
2.5 服 务 期: 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氢能产业园为6个月,光伏项目为3个月(具体进场时间由甲方书面通知)。
2.6 招标范围:氢能产业园和自备光伏项目所有建设内容施工、调试、验收、投运、配合项目审计等全过程监理工作。按照有关规范、规程、双方约定等对全部工程建设进行安全管理、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对质量保证期的监理工作承担责任,配合完成工程项目的工程结算、审计、资料整理归档、水保、环保等专项验收方面的工作。协调工程建设施工、供货、设计等各有关单位间的工作关系,并将“四控制、两管理、一协调”的工作内容始终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各阶段中。工程试运行消缺完成并且系统运行正常后,整体调试完成,通过甲方验收,移交生产至竣工投产后一年内所应承担的全部过程监理内容,征得委托人同意方可离开现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有化工石油工程和电力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单项合同1000Nm³/h及以上规模电水解制氢监理服务合同业绩,以合同扫描件为准(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主要工作内容或技术协议等信息)。
3.2.3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国家或相关部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化工石油工程),自2020年1月至今,合同签订日期,至少具有1个及以上电水解制氢工程作为总监的监理业绩(须附证明材料,如项目经理任命文件,载明总监姓名、项目建设容量、监理范围的合同扫描件等证明文件),并提供最近至少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年龄在55岁以内(1968年1月1日之后出生)。
3.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3月27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04月03日17时00分止。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手 机: 18701298819, ;
邮 箱: 1051008819@qq.com
电力公众微信号:18701298819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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