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电厂技术研发与应用实验室平台开发服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智慧电厂实验室平台。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基于自主可控DCS的智慧电厂技术研发与应用实验室平台开发,包括基于自主可控国产资源的基础平台、数据集成共享平台、自主可控DCS智慧运行中心、网络安全防护、基础开发平台、实验室展示平台等设备配套、智慧电厂相关软件研发及集成、施工、调试、培训等服务,打造具备电厂运行实时数据治理、智能控制技术开发、“自研+合作”应用技术试验、产业智能应用功能部署、智慧电厂技能培训、效果展示等“产、学、研、用”一体化研发实验环境。详见技术规范。
2.3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科研项目基于自主可控DCS的智慧电厂技术研发与应用实验室平台开发。
2.4服务期:合同签订后3周内完成所有硬件交货,4个月内完成实验室所有建设内容(具体时间根据工程进度及招标方主合同验收节点,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须附证书影印件。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ITSS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符合性证书叁级或以上级别,须附证书影印件。
3.2.2 业绩要求:自2018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投标人至少具有1项发电行业信息化、数字化或智能化相关合同业绩,业绩须附合同(含首页、能反映合同内容、盖章页)扫描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3月27日 09时00分起至2023年4月3日 17时00分止。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手 机: 18701298819, ;
邮 箱: 1051008819@qq.com
电力公众微信号:18701298819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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