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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信息化系统运营维护及升级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日期:2023-03-27     浏览:3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信息化系统运营维护及升级项目,招标人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1.招标条件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信息化系统运营维护及升级项目,招标人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信息化系统运营维护及升级项目。

2.2项目概况: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信息化是基于云平台建设实施部署的一体化信息系统,现已完成13个业务系统以及基础平台和主数据系统的建设。包括的信息化系统有:企业内部门户网站、协同办公系统、人力资源管理系统、财务管理系统、合同管理系统、资产管理系统、设备维护工作管理系统、施工调度管理系统、物资管理系统、站务管理系统、乘务管理系统、运营日报系统、主数据管理系统以及双重防控系统。具体项目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2.3招标范围:

本项目主要为呼和浩特轨道交通信息化项目中所包含的13个业务系统(企业内部门户网站、协同办公系统、人力资源管理系统、财务管理系统、合同管理系统、资产管理系统、设备维护工作管理系统、施工调度管理系统、物资管理系统、站务管理系统、乘务管理系统、运营日报系统、主数据管理系统以及双重防控系统)以及基础支持业务(统一用户总线、操作系统、数据库及中间件)的日常运行维护及问题处理以及部分功能优化的实施需求。

2.4服务期限:系统运维服务期为:从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投标人可于运维服务期届满前3个月提出书面续签申请,招标人接到申请后根据年度考核分数对投标人进行评价,评价达到B级以上,在运维部分固定单价不变的前提下,三方可续签合同一年,最多续签2次,续签部分仅为运维服务内容。

功能优化服务期:功能优化部分通过验收后,投标人需提供一年的质保服务。

2.5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6项目投资估算:172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能提供合格服务的企业法人;

3.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中;投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诉讼案件信息及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须投标人提供查询截图)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3年3月28 日至2023年4月4 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北京时间)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刘工

咨询电话:010-68818478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 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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