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能源郭家湾选煤厂溜槽噪声综合治理技术开发公开招标项目(第2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榆林能源郭家湾选煤厂溜槽噪声综合治理技术开发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榆林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 榆林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溜槽连接着众多大型设备,溜槽数量众多,煤块或矸石冲击溜槽入口底部钢板所产生的撞击声、煤块或矸石相互冲撞以及与溜槽壁冲撞产生的噪声,生产运行噪声值可达98dB~114dB,该噪声是洗选车间噪声的主要组成部分,噪声的频谱特性为宽频带,200-500Hz的中低频和1000-4000Hz的中高频都较突出,声压级远超国家规定的85dB,系统噪声治理任务重、难度大。噪声除了损伤人耳的听力外,对人体生理机能也会产生不良影响,甚至诱发多种疾病,对现场操作人员的危害大。
2.1.1招标范围:本项目要求针对郭家湾选煤厂溜槽噪声治理进行研究,重点降低噪声空气传播和固体低频传播,为建立溜槽减振降噪应用导则和形成溜槽低成本综合噪声治理最佳实用技术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并将成果进行示范段应用。
2.1.2标段划分:共划分一个标段;
2.1.3项目总服务期:为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开始180天。具体服务进度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2.1.4项目地点:郭家湾选煤厂。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5年2月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噪声振动控制相关的科研项目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用户证明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履约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科技项目课题的可以提供计划任务书代替,并附已履约完成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投标人须提供职称证书、职称聘任文件扫描件。
(2)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噪声振动控制相关的科研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3-28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4-03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