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
采购储能系统能量调度监测底层平台及硬件设备,具体的包括并不限于:
(1)按照招标人技术要求,提供储能系统能量调度监测底层平台及硬件设备;
(2)配合招标人技术要求,提供现场安装及调试技术服务;
表 1 储能系统能量调度监测底层平台及硬件设备
招标名称 |
招标范围 |
清能院储能系统能量调度监测底层平台及硬件设备招标 |
卖方需按本采购文件的要求完成货物的设计、制造、包装、运输、保险、装卸、就位、指导安装、保管、调试、检验、培训及售后技术服务等工作,按工作顺序提交所需的资料,所有资料必须符合本采购文件的要求,费用应全部包含在总报价中(含税)。具体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
注1:储能系统能量调度监测底层平台及硬件设备的设计、供货、运输、安装、硬件更换与软件升级、调试与试验,第三方型式试验及认证等实施过程中的一切费用均由投标人负责;
注2:本次招标后采购为固定单价合同。本次招标储能项目规模采购数量设置为3000MWh(本项目服务期限达到 2年或者采购数量达到3000MWh,以先到者为准,合同即自动终止),投标人需报出各个规模储能项目的单价,招标人依据不同储能项目实际规模,按照中标人报出的对应的单价每个具体项目单独签订采购合同并据实结算。
注3:招标人不保证本次框架招标实际采购量,具体采购量有可能低于预估规模,招标人保留部分项目不纳入本次框架采购的权利。
2.2交货地点:买方指定国内地点。
2.3交货期:双方签订订单合同后,采购设备须在招标人备货通知后的30日内运送至项目现场。
2.4说明:本项目单价为固定不变价格,根据项目具体采购合同要求据实结算。本项目采取统招分签的方式,协议有效期自框架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或者采购数量达到3000MWh,以先到者为准,合同即自动终止。招标单位根据确定的采购单价,分别签订采购合同,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需求情况调整采购数量。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能量调度(管理)监测底层平台应具有国家认定相应资质的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告或检测报告等证书扫描件,需具有CNAS、CMA标志的检测报告或认证证书。
(2)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20年0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能量调度(管理)监测底层平台在电池储能项目业绩累计应不少于100MWh,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合同关键页必须包含封面、合同范围、合同签字/盖章页,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视为无效业绩。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3月28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04月02日17时00分止。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刘工
咨询电话:010-68818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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