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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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电汇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332,133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广西电子标通用范本评标办法 |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项目
项目编号: E4511002871001750001001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3月22日 原公告内容 更正后内容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30% 【备注:政府投资项目应严格执行工程预付款制度,工程预付款应不低于合同总价的10%(最高不超过30%,并与工程进度款分期按约定比例抵扣)】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合同价款扣除发包人材料设备价款、暂估专业工程、暂列金额后的 30% 【备注:政府投资项目应严格执行工程预付款制度,工程预付款应不低于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额)的10%(最高不超过30%,并与工程进度款分期按约定比例抵扣)】 5.1 投标文件应通过全国 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 提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年??月???日???时???分。 5.1 投标文件应通过全国 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 提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4月13日09时00分。 其余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日期:2023年3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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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