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远市中核汇能光伏电站(二期)EPC总承包项目光伏区施工总承包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HWGY-GC-GKZB-23-0008
2.2 招标项目名称
清远市中核汇能光伏电站(二期)EPC总承包项目光伏区施工总承包
2.3 招标项目概括
清远市佛冈县中核汇能乡村振兴农光互补光伏电站(二期),位于广东省清远市佛冈县高岗镇。场区地型多为丘陵山地,表面植被覆盖。本期拟建设总容量为 150MW的光伏电站,共安装 272832 块 550Wp 规格的双面双玻单晶硅光伏组件,实际容量 150.0576MWp,本项目共48个发电单元,最大单机容量3.5MW。
2.4 招标范围
清远市佛冈县中核汇能乡村振兴农光互补光伏电站(二期)EPC总承包项目
--光伏区施工总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光伏区土建及设备安装工程、变电设备采购、其他设备采购(建设单位提供设备除外)及安装工程,以及相关手续办理等工作。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附件。
2.5 建设/项目地点
广东省清远市佛冈县
2.6 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下发的开工令为准。
计划完工时间:2023年7月30日。
2.7 质量标准
满足行业及地方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应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3 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近5年(2018年3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应具有单项在50MW及以上,且累计200MW及以上光伏发电项目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上述业绩应附合同协议书以及并网证明或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完工证明复印件)。
3.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拟承担本标段的项目经理不得同时担任其它项目的项目经理。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共1个包,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包1:清远市中核汇能光伏电站(二期)EPC总承包项目光伏区施工总承包售价:100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 发售时间:2023年03月23日 18时50分—2023年03月29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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