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局集团公司重庆车辆段2023年职工交通车服务公开招标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TBZX-FW-2023-118)
一、招标条件
受成都局集团公司重庆车辆段委托,成都西南铁路物资 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就成都局集团公司重庆车辆段2023年职工交通车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招标内容
(一)项目 本次招标服务名称、包件划分、计量单位、数量、服务期限、服务地点等见采购项目明细表(见附件2)。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依法纳税,具有投标项目服务能力的企业法人。 3.2投标人资质、业绩等要求 3.2.1许可和认证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其经营范围须包含主城区公共汽车客运、包车客运。(2)投标人拟投入的车辆有营运车保险;(3)、投标人拟投入的司机须持双证上岗(①汽车等级相符的驾照,②运营资格证)。 3.2.2服务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所投包件的服务能力,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名单及相关证件,驾驶员不少于 9人(投标人应保证最终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变动率不超过30%,并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2)提供服务的车辆上户日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3)车辆技术状况完全符合GB7258-2017/XG2-2021《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第2号修改单规定,年度审核、技术检测合格(须提供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或证明材料复印件);(4)包件涉及的所有车辆所有权均属投标人。 3.2.3财务能力要求:(1)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须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2021年1月至2023年1月开具的同类业务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1份)。 3.2.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驾驶员须具备对应车型准驾资格,并具备对应车型准驾驾龄在3年及以上(驾照升照须满3年); 3.2.5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前5天)为各行业提供职工交通车(班车)服务的业绩(须含安全项,指合同复印件中有提及安全方面的内容)不少于1个(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及结算清单); 3.2.6履约信用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不少于1个由所服务单位出具履约信用良好的证明(须加盖公章,同时所服务单位与业绩证明材料一致)。 3.2.7其他要求: 3.2.7.1本项目不接受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公司“信用评价结果”中被确定为在处罚期内的投标人参与(须提供国铁采购平台( /)查询结果截图。 3.2.7.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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