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保安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 业主保安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招标编号:JSNJCG-319,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服务)内容
1.1项目概况
本次采购内容为业主保安服务,服务于浦口区 21个全功能网点,工作时间服从各网点安排,所有网点年工作总时长为57683.5小时。服务人员上岗穿着统一保安服装携带安保器械,负责邮政网点办公区域、自助银行和有需要的区域安全秩序维护工作;保障员工、客户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负责网点厅堂客户引导;负责配合网点做好金盾车辆交接;按防疫管控要求做好客户量温验码登记工作;负责网点门前交通秩序维护及车辆进出管理工作;做好网点日常安全巡检各类记录台帐填写;完成网点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1.2招标内容
预算金额:255.9万元(含税),年度预算金额为127.95万元(含税)。
服务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22.18元/小时(含税),投标人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2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3投标人须具备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提出的相关重要技术要求和服务标准。
2.4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查询
2.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
2.6投标人近三年内参与江苏邮政及下属机构招标项目中无以下记录:因自身原因放弃采购项目中标的、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中止合同的。
2.7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
2.8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2.9本项目不接受被业主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2.10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11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人员均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员证,保安员证数量不少于21个(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分包、转包。(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3.资格审查办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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