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公司煤制油厂区部分绿化景观提升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化工公司煤制油厂区部分绿化景观提升项目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项目单位为: 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项目概况:位于内蒙古鄂尔多斯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镇。公司采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神华煤直接液化工艺,以煤炭为原料,通过化学加工过程生产石油、石化产品,是目前世界上居领先地位的现代化大型煤炭直接液化工业化生产企业。该项目为 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厂区部分绿化地被替换服务招标。
招标范围:厂区部分绿化地被替换服务,主要对进厂道路东侧景观带、指挥大楼周边、质检楼周边、保运浴室周边区域、倒班宿舍社区B1-B3区域周边绿化地被进行替换及提供临时浇灌设施;也可根据现场环境及公司要求确定具体替换区域,项目采用工程量清单进行招投标,具体工程量见合同格式附件鄂尔多斯公司厂区部分绿化地被替换工程量清单
主要内容为:该工程量清单内的绿化区进行土地深翻、更换土壤、绿化草坪及部分树木购置、绿草种植、修剪、浇灌、施肥、病虫害防治、巡检管理等,根据绿植的生长情况对绿植进行定期养护和置换,达到良好地美化效果并确保修复后的绿植成活率在90%以上。
项目服务期(项目总工期):该项目自双方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施工期为90天,养护期为施工期结束后经验收合格即转入养护管理期至2024年8月31日止。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月起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的绿化项目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履约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3-22 10: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3-27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