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公司煤制油油渣萃取装置产品装袋、转运、销售装车及成型系统设备维护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化工公司煤制油油渣萃取装置产品装袋、转运、销售装车及成型系统设备维护服务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项目单位为: 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1.1项目概况: 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以下简称煤制油分公司)是 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全资公司, 位于内蒙古鄂尔多斯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镇。公司采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神华煤直接液化工艺,以煤炭为原料,通过化学加工过程生产石油、石化产品,是目前世界上居领先地位的现代化大型煤炭直接液化工业化生产企业。神华煤直接液化项目于2002年9月得到国家计委正式批准,先期工程投资150亿元人民币,年产油品108万吨。油渣萃取项目是将煤直接液化沥青中的沥青组分通过萃取、沉降、闪蒸、成型等方式进行提纯分离,得到液体或者固体沥青。装置建设规模为年处理 35万吨煤直接液化沥青,年操作时间 7000小时,操作弹性:60%~110%。由于该装置属于实验性装置,开工周期不确定,因此现阶段沥青产量偏低,预计本服务周期(1年)产沥青产品4万吨,产萃余物2.5万吨。沥青销售装车量4万吨。
2.1.2招标范围:
1)负责油渣萃取装置产品沥青的装袋、转运工作。(产品预估量4万吨)
产品沥青装袋转运具体工作范围为:油渣萃取装置沥青配备3套包装系统,乙方负责包装袋挂袋系袋,包装后转运至装置区沥青棚(距离大约100米)或厂区其它指定地点存放。当包装机故障时,乙方需要用自卸车在下料口接装沥青,并转运至装置区指定地点卸放、堆堆整理,再进行人工装袋系袋后转运至装置区沥青棚或厂区其它指定地点存放。特殊情况袋装沥青需要破袋时,由乙方负责破袋。乙方负责油渣萃取装置生产的萃余物的装车(含装车设施操作)、转运至热电或其它厂区指定位置;负责萃余物的销售装车操作。
2)负责沥青产品(包括袋装和散装沥青)的销售装车工作。(装车预估量4万吨)
销售装车工作范围为:利用装车设备(叉车、吊车或轮式挖机等)将沥青棚内袋装沥青进行装车;超装后的卸料工作;特殊情况散料沥青的装车。
3)负责乙方工作区域卫生清理工作。
卫生清理工作具体区域如下:
1)负责油渣萃取沥青成型皮带机下料口地面清理维护;
2)负责对油渣萃取萃余物不成型粉料和成型块料下料口及装车区域地面清理维护;
3)负责对油渣萃取沥青棚及临时堆放存储沥青区域卫生清理维护(包含临时堆放的沥青采用苫布覆盖)。
4)负责油渣萃取沥青和萃余物转运的道路卫生清扫维护。
4)负责装置成型设备维护及其它临时用工工作。(预估5000个人工日)
工作范围:负责沥青及萃余物成型设备的巡检,包括沥青及萃余物下料的看管维护、沥青成型和萃余物成型过程中设备(钢带机、大倾角、皮带机、粉料成型机、粉料成型机出口振动筛、皮带机等)洒落物料的清理转运维护及委托人安排的其它临时用工工作。
所有装袋、转运、销售装车及临时用工所需车辆、设备及人员均由乙方自行配备。其中成型设备维护工作需要单独配置固定数量工作人员,具体人数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2.1.3项目服务期:2023年6月20日至2024年6月19日。
2.1.4项目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镇。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3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石油化工企业或煤化工企业产品装车服务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合同金额、服务范围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或使用证明或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履约完成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3-22 10: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3-27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