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
1.1建设地点:
广西宜州安马乡。
1.2计划工期:
勘察设计计划工期2023年5月10日至2023年5月30日,现场施工计划工期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9月5日,总计66日历天,实际开工时间以招标人实际通知为准。本项目为EPC总承包,中标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经采购人准许后自行合理调整设计、施工工期,但总工期不变。
1.3项目简介:
广西宜州肯坝光伏发电项目由广西桂冠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项目位于广西宜州安马乡,距离宜州城区约35公里,距离河池市约38公里,怀远镇南侧和西北侧有G323高速和004乡道,交通较为便利。
光伏电站拟建装机规模为75MW(101.10MWp),集电线路的电压等级为35kV,经主变压器升压至110kV后接入新建110kV升压站并入电网。主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工作所需要的项目核准所有相关手续的办理(包含核准所需花费的全部费用);送出可研报告编制;施工图设计费;征租地(含临时用地、永久用地)补偿费、线路路径所涉及的青苗赔偿费、林木砍伐、协调费等工作;设备与材料采购、项目建安施工、系统调试等工程;以及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水土保持报告、环境影响评价、安全预评价、林业砍伐、疫情防控、社会维稳、线路穿(跨)越各电压等级输电线路、河流、道路等措施费用;本项目各个阶段质量监督检查、验收评审费及会务费并取得类似许可通知书文件、项目验收手续的办理(规划、国土、水保、环保、电力、农业、水利、林草、公安、消防、文物、住建、职业健康、安全设施、档案等相关部门的验收批文)及该条线路送电手续的办理、线路充电及试运行、质保期维护等相关服务工作。其中架空线路导线截面为240mm²。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或地方验收标准并满足设计文件及其他相关规范的要求。送出工程计划2023年9月5日投产。
2招标范围:
本送出线路工程项目主要工作是新建肯坝光伏~怀远110kV线路工程,线路全长约4km,在110kV怀远站现有场地内扩建1个110kV出线间隔。包括送出线路、对侧间隔涉网范围内可研、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含审查、设备材料采购(110kV怀远变电站间隔的设备:110kV隔离开关,110kV断路器、110kV电流互感器、110kV电压互感器、110kV避雷器由招标人采购)、电气、土建、安装、光纤通讯、网络安全等工程设计、施工及其“交钥匙”工作相关的调试、试验、评审(含第三方)、验收、联调、移交等工作。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
3.1.1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能合法运作,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3.1.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出现法定解散事由或者处于歇业、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1.4投标人没有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列的否决投标的情形。
3.2专用资格: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或变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含综合资质)、电力施工总承包三级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三级及以上、承试类三级及以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业绩要求:近5年(2018年3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必须具有110kV及以上输电线路工程设计、施工业绩各不少于1个(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施工竣工类证明材料。提供业绩为专业分包的,还需提供总承包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作为证明材料)。3.2.3财务状况要求:近3年(2020年-2022年),平均净资产大于0.若上一年度财务报表未完成,可往前提一年度。
3.2.4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在本单位注册(提供近3个月内社保证明),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精神,现向各投标人作如下提醒:1、建造师电子证书下载打印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2、电子证书上已标明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期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请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按规定提供相关材料,避免出现无效投标。
3.2.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可为施工单位或者设计单位,各联合体成员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联合体应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和各方权利及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同时投标。
(1)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应满足: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或变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含综合资质),近5年(2018年2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必须具有110kV及以上输电线路工程设计不少于1项(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
(2)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的应满足:具有电力施工总承包三级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三级及以上、承试类三级及以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5年(2018年2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必须具有110kV及以上输电线路工程施工业绩不少于1项(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竣工类证明材料等)。
4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北京时间2023年3月20日-2023年4月3日下载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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