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可门港区
2.2.项目规模:建设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二次再热发电机组。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计划工期:427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180日历天,施工工期407天。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3年5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7月1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书面通知为准,以环保岛基础开挖为开工标志。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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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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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标段环保岛EPC总承包 |
环保岛(含烟气余热回收装置、静电除尘器、湿法高效脱硫等所涉及到的系统辅助设备及设施,不含引风机)设计、采购、施工(EPC),含桩基(如有)、基础开挖。范围从烟气余热回收装置入口前第一道膨胀节法兰(含膨胀节)至烟囱入口(不包含引风机系统,即从电除尘出口烟道第一道膨胀节至引风机出口挡板门后第一道法兰),含烟气余热回收装置、静电除尘器、湿法高效脱硫等所涉及到的系统辅助设备及设施(不含输灰系统、除灰水系统、高效浓缩系统);环保岛中所有连接烟道、管道、暖风器、补偿器、风门、支吊架、平台、综合管架、阀门、附件、连接件、电气系统设备、仪表和控制以及所有相关附属设置,广场地坪、道路等,包括但不限于满足机组正常运行所必需完成的工艺系统设计、设备选型及制造、采购、运输及储存、安装、调试、试验及检查、试运行、168小时运行消缺、培训和区域建筑工程的设计、施工、质量检查验收、配合性能考核验收及专项验收,直至最终交付投产运行等的全部工作量(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
100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C标段环保岛EPC总承包】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工程设计资质证书。
9.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0.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2台及以上单机容量1000MW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的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EPC总承包投运业绩(不含扩容、增容、优化提效改造项目业绩),且至少1台业绩达到超低排放标准(即出口SO2浓度(基准含氧量6%)≤35mg/Nm3,出口烟尘浓度≤5mg/Nm3)。
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1)合同主要信息: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等。
(2)加盖业主单位签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业主单位提供的投运证明或移交生产交接书或安全稳定性运行证明或第三方出具的性能试验报告或质量验收报告等。
11.招标人不接受2019年至2021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03-20 17:09到2023-03-27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