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十二号线轨道交通 委托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对深圳市十二号线轨道交通 物业区及站厅零星商铺租金评估项目(2023年度)进行招标,欢迎符合资质并有意向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文件,有关事项如下:
1、项目
2、项目概况:本次采购旨在邀请专业租金评估单位向我司提供物业区及站厅零星商铺租金评估年度服务,以便于我司制定合理的招商底价及业态规划,保障项目顺利招商和可持续经营。此次拟开展租金评估的项目为3个物业区,24个车站44个商铺,具体如下:
序号
项 目
位 置
租赁面积(平方米)
1
12号线灵芝物业区
12号线灵芝站
1065.00
2
12号线上川物业区
12号线上川站
2300.00
3
12号线南头古城物业区
12号线南头古城站
3119.80
4
12号线24个站点共计44个零星商铺
详见《地铁站点商铺明细表》(合同附则,附件2)
754.64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5、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6、招标内容:物业区及站厅零星商铺租金评估项目(2023年度)。
7、项目预算:人民币16.2万元。
8、服务期限:服务期限约为7个自然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9、项目
(二)投标人必须具备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等级三级或以上。(须附机构资质证书扫描件)。
(三)从2020年1月1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人须有地铁商铺或城市综合体项目评估合同业绩,投标人签订深圳地区房地产租金评估服务合同总数不少于10个,其中应包含合同金额为8万元及以上的项目至少1个。(须附合同或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合同原件备查;不能通过合同或常识判定项目是否符合条件的,须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母、子公司(集团)只允许一家投标,同一法定代表人只接受一家投标。
12、投标人
本次招标活动在 ( /)交易平台进行,以上资料如多个文件请压缩为1个文件或扫描合并为1个PDF文件上传。投标人应当遵守该公司的相关交易服务规定。(请有意向参与该项目的投标人,登录 /进行网上注册并报名)。
13、
14、 投标人网上注册相关事宜
15、现场踏勘:不组织
16、投标保证金:¥3000元(人民币叁仟元整),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建议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转账)转入到招标人指定银行和账户。
17、截标、开标时间、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3年4月11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