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田集电厂输煤、化水控制系统改造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 见招标文件
项目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开标采用服务端集中解密(截止开标时间系统自动解密)。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 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区架河镇田集发电厂; 上海市闵行区龙吴路 5060 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进度 |
1. |
田集电厂 1 、2 号锅炉低温省煤器改 造总承包 |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一周内召开设计联络会及初步设计; 两周内完成施工图设计;45 天内完成 1 号锅炉设备材料制 造;2023 年 04 月 20 日前依据低温省煤器及脱硝结构框架 强度校核及鉴定结果,对需要加固的部位进行重新加固; 2023 年 5 月 04 日前完成设备供货;2023 年 5 月 4 日至 6 月 17 日完成 1 号炉低温省煤器旧设备拆除及新设备施工、 调试等全部工作。2 号锅炉低温省煤器设备是否交付视 1 号炉改造能否达到预期效果而定, 实际供货时间以招标方 正式通知为准。 |
2. |
田集电厂 1-4 号机组多联体空调及 分体空调设备等维护 |
工期要求: 自2023 年 4 月 1 日起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止,具 体时间按招标人要求(暂定为 36 个月)。 |
3. |
田集电厂 1-4 号机组化水系统日常 维护(三年) |
工期要求: 本项目计划于 2023 年 06 月 01 日起至 2026 年 05 月 31 日止(含机组启停、冷却、试验等时间)。 |
4. |
田集电厂 1-4 号炉给煤机控制系统 校验维护(三年) |
工期:2023 年 04 月 01 日起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 |
5. |
田集电厂汽车衡系统维护(三年) |
工期:2023 年 10 月 01 日起至 2026 年 9 月 30 日。 |
6. |
田集电厂输煤、化水控制系统改造 总承包 |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 180 天内完成设备采购和工程施工。 |
7. |
吴泾电厂吴泾发电生产维护配合服 务(一年) |
工程期限:2023 年 5 月 1 日-2024 年 4 月 30 日。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进度 |
8. |
长兴燃机仓储管理服务(三年) |
项目服务期:2023 年 4 月 1 日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数量 |
招标范围 |
技术 规格 |
工期要求/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文件 价格 (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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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集电厂 1 、 2 号锅 炉 低 温 省 煤 器 改 造 总承包 |
1 批 |
招标范围: 淮沪煤 电有限公司田集电 厂 1 、2 号锅炉低温 省煤器改造总承包, 包括就设备拆除、 工程设计、强度校 核、根据鉴定结果 进行加固处理及消 缺等、设备材料供 货、建筑安装工程 施工、系统调试等。 |
详见 招标 文件 技术 规范 书 |
计划工期: 合同签订后 一周内召开 设计联络会 及初步设计; 两周内完成 施工图设计; 45 天内完成 1 号锅炉设 备材料制造; 2023 年 04 月20 日前依 据低温省煤 器及脱硝结 构框架强度 校核及鉴定 结果,对需 要加固的部 位进行重新 加固;2023 年 5 月04 日 前完成设备 供货;2023 年 5 月 4 日 至 6 月 17 日 完成 1 号炉 低温省煤器 旧设备拆除 及新设备施 工、调试等 全部工作 。2 号锅炉低温 省煤器设备 是否交付视 1 号炉改造 |
安徽省淮 南市潘集 区架河镇 田集发电 厂 |
2000 |
序号 |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数量 |
招标范围 |
技术 规格 |
工期要求/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文件 价格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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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达到预 期效果而定, 实际供货时 间以招标方 正式通知为 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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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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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集电厂 1-4 号 机 组 多 联 体 空 调 及 分 体 空 调 设 备等维护 |
1 批 |
招标范围: 田集电 厂 1-4 号机组多联 体空调及分体空调 设备等维护, 包括 但不限于。 |
详见 招标 文件 技术 规范 书 |
工期要求 : 自 2023 年 4 月 1 日起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止,具 体时间按招 标人要求 (暂定为 36 个月)。 |
安徽省淮 南市潘集 区架河镇 田集发电 厂 |
1000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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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集电厂 1-4 号 机 组 化 水 系 统 日 常 维 护(三年) |
1 批 |
招标范围: 田集电 厂 1-4 号机组化水 系统日常维护(三 年) 内容包括化水 系统、循环冷却水 排口表计、尿素系 统等设备的日常维 护。 |
详见 招标 文件 技术 规范 书 |
工期要求 : 本项目计划 于 2023 年 06 月 01 日 起至 2026 年 05 月 31 日止(含机 组启停、冷 却、试验等 时间)。 |
安徽省淮 南市潘集 区架河镇 田集发电 厂 |
1000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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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集电厂 1-4 号 炉 给 煤 机 控 制 系 统 校 验维护(三 年) |
1 批 |
招标范围: 淮沪煤 电(电力) 有限公 司田集电厂 1~4 号 炉给煤机控制系统 校验维护(三年)。 |
详见 招标 文件 技术 规范 书 |
工期:2023 年 04 月 01 日起至 2026 年3 月31 日。 |
安徽省淮 南市潘集 区架河镇 田集发电 厂 |
500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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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 集 电 厂 汽 车 衡 系 统维护(三 年) |
1 批 |
招标范围: 淮沪煤 电有限公司田集电 厂汽车衡系统维护 (三年),主要包括 秤体维护清洁保养、 传感器维护保养、 摄像机维护、计量 取证等工作。 |
详见 招标 文件 技术 规范 书 |
工期:2023 年 10 月 01 日起至 2026 年9 月30 日。 |
安徽省淮 南市潘集 区架河镇 田集发电 厂 |
500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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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 集 电 厂 输煤、化水 |
1 批 |
招标范围: 田集发 电厂输煤、化水控 |
详见 招标 |
计划工期: 合同签订后 |
安徽省淮 南市潘集 |
1000 |
序号 |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数量 |
招标范围 |
技术 规格 |
工期要求/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文件 价格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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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 制 系 统 改 造 总 承 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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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系统改造项目设 备供货、设备安装、 设备调试、逻辑画 面组态、技术服务 等(技术服务包括 但不限于: 设备催 交、货物开箱检验、 设备质量问题的处 理、安装和调试、 参加试运和性能验 收试验、技术交底、 技术培训、质保期 内缺陷处理等)。 |
文件 技术 规范 书 |
180 天内完 成设备采购 和工程施工。 |
区架河镇 田集发电 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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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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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 泾 电 厂 吴 泾 发 电 生 产 维 护 配 合 服 务 (一年) |
1 批 |
招标范围: 对项目 地点内燃料区域、 运行生产区域进行 及时的生产维护、 保洁整理配合工作, 以及厂内非生产服 务配合工作等。 |
详见 招标 文件 技术 规范 书 |
工程期限: 2023 年 5 月 1 日-2024 年4月30 日。 |
上海市闵 行区龙吴 路 5060 号 |
1000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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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 兴 燃 机 仓 储 管 理 服务(三年) |
1 批 |
招标范围: 承担长 兴燃机仓储管理服 务及相关管理等工 作, 同时确保现场 安全文明生产及现 场管理等工作。 |
详见 招标 文件 技术 规范 书 |
项目服务期: 2023 年 4 月 1 日至 2026 年3月31 日。 |
长兴燃机 (浙江省 长兴县画 溪街道新 塘路2 号) |
500 |
注: 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1. |
田集电厂 1 、2 号 锅炉低温省煤器 改造总承包 |
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 担民事责任能力,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在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 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3.投标人近 36 个月内未发生责任性人身死亡事故和较大及以上安全质量环保 事故; 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 6.信誉要求: |
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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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 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有关国家机关在国 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 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2) 没有处于集团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 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 范围和处罚期内; 7.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 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对于同一项目中的有相互制 约(例如监理和被监理)关系的标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 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一项目的相应标段投标; 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 并 获得认证证书,认证范围覆盖项目需求,且在认证有效期内; 9.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0.专业资质:(1) 投标人必须具有环保工程设计乙级资质(类别为: 大气污 染防治工程)或电力行业(火力发电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投标人 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或建筑 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1.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 5 年内, 须具有至少 1 个 300MW 及以上机组真空热管 烟气换热器(或同类设备)供货或总承包业绩,并成功运行 1 年及以上(或同 级别、同类型业绩),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合同文件的封面、签字 页和参数页的复印件(应能说明电厂生产/投产日期和参数等) 以证明其满足 本次招标的业绩要求,同时提供由业主方出具的相关已完项目的证明,否则其 投标文件无效。 12.项目经理资格:推荐的项目经理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以社保证明为 准),应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担任过至少 1 个相同或类似项目的项目经理,年龄不大于法定退休 年龄; 1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施工分包商资质和业绩的要求: (1) 分包商近三年没有发生过一般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 没有存在安全生 产领域联合惩戒失信行为且处于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惩戒期限内的; (2)分包商应按国家、行业、集团公司有关要求配置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的; (3) 分包人资质须满足国家《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等规定和要求。禁止转 包、违法分包和挂靠行为, 分包商的资质许可范围与分包工程的专业相匹配、 分包商施工的业绩与承揽业务相匹配、分包的模式与项目的特点相匹配;分包 应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 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建设工 程总承包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以及集团公司《承包商安全管理 |
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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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法》等制度的规定和要求。 |
2. |
田集电厂 1-4 号 机组多联体空调 及分体空调设备 等维护 |
投标人资质要求: 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具有独立 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 36 个月内未发生责任性人身死亡事故和较大及以上安全质量环保 事故; 4.投标人在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 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 6.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 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有关国家机关在国 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 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2) 没有处于集团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 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 范围和处罚期内; 7.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 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或者同一项目中的有相互制约 (例如监理和被监理) 关系的标段投标; 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不得参加投标; 9.专项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具有制冷空调设备维修安装 A 类及以上资质证书。 10.业绩要求:在最近 5 年内, 投标人至少应具有 2 个相同或相似业绩。须提 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包括合同封面页、范围页或技术协议、签字页等复印件) 以证明其满足本次招标的业绩要求, 否则其投标文件无效。 11.项目经理资格:推荐的项目经理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以社保证明为 准),具有丰富管理经验和责任心,担任过至少二个类似工程的项目经理职务, 年龄不大于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1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本工程不允许分包。 |
3. |
田集电厂 1-4 号 机组化水系统日 常维护(三年) |
投标人资质要求: 1.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 力,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提供营业执照或注册证明;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 36 个月内未发生责任性人身死亡事故和较大及以上安全质量环保 事故, 未进入集团公司系统承包商安全管理 “黑名单”; 4.投标人在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 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 6. 信誉要求: |
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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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 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有关国家机关在国 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 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2) 没有处于集团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 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 范围和处罚期内; 7.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 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或者同一项目中的有相互制约 (例如监理和被监理) 关系的标段投标; 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不得参加投标; 9.专项资质条件: (1) 投标人应具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及以上资质; (2) 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0.业绩要求:投标人在最近 5 年内,应具有至少 2 个(相同或类似于)300MW 及以上等级机组化水系统维护业绩,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合同文件 的封面、签字页和参数页的复印件(应能说明服务内容、期限等) 以证明其满 足本次招标的业绩要求, 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11.项目经理资格:推荐的项目经理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以社保证明为 准),要求担任过至少二个相同或类似工程的项目经理职务,年龄不大于法定 退休年龄。 1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本工程不允许分包 |
4. |
田集电厂 1-4 号 炉给煤机控制系 统校验维护(三 年) |
投标人资质要求: 1.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 力,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提供营业执照或注册证明;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 36 个月内未发生责任性人身死亡事故和较大及以上安全质量环保 事故, 未进入集团公司系统承包商安全管理 “黑名单”; 4.投标人在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 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 6. 信誉要求: (1)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 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有关国家机关在国 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 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2) 没有处于集团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 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 范围和处罚期内; |
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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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 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或者同一项目中的有相互制约 (例如监理和被监理) 关系的标段投标; 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不得参加投标; 9.业绩要求:投标人在最近 5 年内,应具有至少 2 个 300MW 及以上机组同类型 设备校验维护或改造、新建等相似业绩,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合同 文件的封面、签字页和参数页的复印件(应能说明服务内容、期限等) 以证明 其满足本次招标的业绩要求, 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10.项目经理资格:推荐的项目经理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以社保证明为 准),担任过至少 2 个类似工程的项目经理,年龄不大于 55 周岁; 11.其他要求: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本工程不允许分包。 |
5. |
田集电厂汽车衡 系统维护(三年) |
投标人资质要求: 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具有独立 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 36 个月内未发生责任性人身死亡事故和较大及以上安全质量环保 事故; 4.投标人在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 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 6.信誉要求: (1)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 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有关国家机关在国 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 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2) 没有处于集团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 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 范围和处罚期内; 7.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 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或者同一项目中的有相互制约 (例如监理和被监理) 关系的标段投标;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 得参加投标; 9.业绩要求:近 5 年, 投标人至少具有 2 个同类型汽车衡设备维护或改造或新 建业绩,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合同文件的封面、签字页和参数页的 复印件(应能说明服务内容、期限等) 以证明其满足本次招标的业绩要求,否 则投标文件无效。 10.项目经理资格:推荐的项目经理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以社保证明为 准),担任过至少 2 个类似工程的项目经理,年龄不大于 55 周岁; 11.其他要求: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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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
6. |
田集电厂输煤、 化水控制系统改 造总承包 |
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具有独立 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在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 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3.投标人近 36 个月内未发生责任性人身死亡事故和较大及以上安全质量环保 事故; 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 6.信誉要求: (1)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 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有关国家机关在国 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 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2) 没有处于集团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 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 范围和处罚期内; 7.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 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对于同一项目中的有相互制 约(例如监理和被监理)关系的标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 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一项目的相应标段投标; 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 并 获得认证证书,认证范围覆盖项目需求,且在认证有效期内; 9.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0.与业资质: 投标人应为设备生产厂家或是有资格的代理商, 如投标人是代 理商应得到产品制造商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用于本项目)该产品的唯一 授权, 否则相关投标均作无效处理; 同一货物/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 只 能有一家投标人;投标人(或分包商)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11. 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内,应具有至少 2 台 600MW 等级及以上发电机 组主机或辅控 DCS 设备改造、调试及供货业绩。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 关合同文件的封面、签字页和参数页的复印件(应能说明电厂生产/投产日期 和参数等)以证明其满足本次招标的业绩要求,同时提供由业主方出具的相关 已完项目的证明, 否则其投标文件无效; 投标方需保证所提供的整套 DCS 软、 硬件及组态设计达到招标文件中对功能和性能的要求。 12.项目经理资格:推荐的项目经理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以社保证明为准) , 具备 3 年以上项目经理资历、具备至少 2 个相关业绩证明,且具备足够的专业 知识、安全知识和管理协调能力,年龄不大于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
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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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 施工分包商资质和业绩的要求: (1) 分包商近三年没有发生过一般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 没有存在安全生 产领域联合惩戒失信行为且处于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惩戒期限内的; (2)分包商应按国家、行业、集团公司有关要求配置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的; (3) 分包人资质须满足国家《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等规定和要求。禁止转 包、违法分包和挂靠行为, 分包商的资质许可范围与分包工程的专业相匹配、 分包商施工的业绩与承揽业务相匹配、分包的模式与项目的特点相匹配;分包 应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 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建设工 程总承包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承包商安全管理 办法》等制度的规定和要求。 |
7. |
吴泾电厂吴泾发 电生产维护配合 服务(一年) |
投标方资质要求: 一、一般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具有独立 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方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 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方近 36 个月内未发生责任性人身死亡事故和较大及以上安全质量环保 事故, 未进入集团公司系统承包商安全管理 “黑名单”; 4、投标方在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 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投标方经营状况良好; 6、信誉要求:(1)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 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有关国家机关在国 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 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2) 没有处于集团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 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 范围和处罚期内; 7、投标方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 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对于同一项目中的有相互 制约(例如监理和被监理) 关系的标段,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一项目的相应标段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 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不得参加投标; 二、专项资格要求 8、投标人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投标人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 三 级及以上资质; 10、项目经理资格:推荐的项目经理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以签订的劳动合 同、社保证明为准),要求担任过至少 2 个同类型项目的项目经理职务, 不大 于法定退休年龄; |
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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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最近 5 年内至少 2 个及以上同类型的项目, 投标人 需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合同封面页、范围页或技术协议、签字页等 复印件),以证明其满足本次招标的业绩要求。 三、其他要求 1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本项目不允许违法分包。如有分包, 投标方必须填写辅助资料表 11(拟 分包情况表),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分包方相关资质。如未提供, 默认本项目无 分包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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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燃机仓储管 理服务(三年) |
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 力,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提供营业执照或注册证明;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 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 36 个月内未发生责任性人身死亡事故和较大及以上安全质量环保 事故, 未进入集团公司系统承包商安全管理 “黑名单”; 4、投标人在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 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 6、信誉要求: (1)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 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有关国家机关在国 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 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2) 没有处于集团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 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 范围和处罚期内。 7、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 一标段投标。对于同一项目中的有相互制约关系的标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一项目的相应标段投标; 8、专项资质要求: (1)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近 5 年内2 个及以上的同类或类似服务项目业绩, 并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项目的情况简介、相关合同(至少包括合同首页、 项目内容、签字页等显示合同实质内容的复印件)和客户名称; (2) 项目负责人资格: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以社保证明为准),从事相关 管理工作二年及以上经历, 至少 1 个及以上同类或类似项目经理经历; 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3 年 03 月 15 日至 2023 年 03 月 21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