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公司宝庆公司城步县西岩镇落水(资水)村90WM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湖南公司宝庆公司城步县西岩镇落水(资水)村90WM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宝庆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 宝庆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城步县西岩镇落水(资水)村光伏发电项目场址位于湖南省邵阳市城步县西岩镇,总占地面积约1810亩,场址中心地理坐标26°31′46.16″N110°24′56.17″E,距离邵阳市城区直线距离约130km。
本工程装机容量为90MW,可研设计安装179400块655Wp 单晶硅双面双玻光伏组件,直流侧装机为 117.507MWp;电站采用分块发电、集中并网方案,将系统分成25个3.3MW和3个2.5MW光伏发电单元(可研暂定)。
本工程在场区内新建一座110kV升压站,安装1台容量为90MVA有载调压升压变压器。升压站拟以1回110kV架空线接入西岩变电站,110kV母线导线型号为LGJ-300,线路长度约13km。最终的接入系统方案以电网主管部门审查通过的接入系统报告及接入系统批复文件为准。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1)光伏场区:勘察设计(包含不限于地质详勘、红线图测绘等)、设备采购供货(含光伏组件和逆变器)及安装、场地平整,场内道路、光伏支架基础施工及防腐,箱逆变基础施工、场区集电线路,场区围栏,防雷接地,消防设备的配置等附属工程,所有设备及材料采购及安装、调试等,场站生产监控环网及视频监控环网建设;视频监控系统安装、调试。
(2)场区内新建110kV升压站:设备及材料采购及安装、勘察设计(含地质详勘)、工程施工(包含综合楼、附属用房、主变、站用变、SVG、GIS、变电架构、一次舱、二次舱、污水处理设施、事故油池、电缆沟等施工)、场地平整,场内道路、综合楼、站区围墙、防雷接地、消防设备的配置等附属工程,完成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工程施工。配置远程集控远程系统接口,通过电力专线将光伏电站和升压站内的所有信息上传至位于长沙的集中控制中心(含开通及一年的专线租用费),工程质量监督验收及备案、消缺、性能试验、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达标投产(含受电、并网验收各种证照手续办理、调度协议、网络安全协议和购售电合同办理等),配置必要生活设施,包括办公电脑、网络、电视、空调、热水、厨具、卧具及床上用品等,满足6-8人次生产值班、生活需求。
(3)送出工程:完成110kV升压站拟以1回110kV架空线就近接入西岩110kV变电站送出线路工程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勘察设计(含地质详勘)、设备采购供货、场地平整,送出线路工程及附属(含杆塔设计、供货、施工)、防腐,防雷接地,消防设备的配置等附属工程,所有设备及材料采购及安装、试验、调试等。线路长度约13km(计算原则以第一个杆塔为起点,以最后一个杆塔为终点),最终的接入系统方案以电网主管部门审查通过的接入系统报告及接入系统批复文件为准,结算以实际长度为准。
(4)按照 规范完成电站内安全标志、设备设施标牌、安全标线等的制作及安装,完成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工程施工,工程质量监督验收及备案、技术监督检查及验收、消缺、性能试验、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达标投产。(含各项验收、各种证照手续办理等)
(5)集控远程系统:施工图设计、设备材料采购供货、征租地、青赔、协调、建安施工、检测、验收等工作。
(6)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完成本项目的设备到货检验、性能试验、质量监督(包含)、所有性能测试、并网性能检测、桩基拉拔试验、组件检测、视频监控系统安装及调试等。所有设备(含光伏组件及逆变器)及材料卸车、运输、二次倒运、保管、所需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设计联络、人员培训等。
(7)完成项目的专项申报、实施、评价和专项验收(环保、水保、消防、质检、复垦、安全性评价、档案验收、达标投产验收、职业健康、升压站电磁辐射等)和性能测试(系统效率、有功、无功及电能质量测试等)工作。水保、环保、土地复垦、接入系统的前期专项申报及审批不包含在内。
(8)所有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技术资料的提供等;进场道路的设计、施工及验收等工作;景观、植被恢复(土地复垦)等与工程有直接关系的其它工程项目;施工供水的设计和施工。
(9)负责工程建设范围内所需的建设期租地和永久的征租地协调(包含征租地费用、施工期间用地的协调及费用、承担建设期的租金)、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树木砍伐补偿、临时施工占地租用赔偿;负责施工用地、周边村民关系、运输通道和施工等协调工作。同时,承包人负责办理并取得项目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除土地复垦押金、土地出让金、水土保持补偿费、森林植被恢复费、耕地占用税外其余所有因办理权证手续所需的规费等任何费用,无论是否提及其余全部由投标人负责。承包人负责办理及协助办理的手续共同构成本工程开发、用地、建设、验收及运行阶段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政府主管部门及电网相关要求应办理的一切手续及证照,统称为“项目证照”。
投标方需详细勘测现场,自行负责设计弃渣场选址,并办理好临时用地手续(国土、林业),按要求做好复绿并按要求通过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验收,并在水保、环保等专项验收时同步完成变更手续。所有因未办理好合规性手续弃渣造成的一切影响及处罚,由投标方负责。
承包人应在交钥匙的基础上实施和完成所有工作和服务。若因项目手续证照不符合监管要求导致项目公司受到处罚,由承包人承担相应损失。
(10)本项目质保期一般项目为两年,其它按《建设工程管理条例》执行(如基础和主体为设计文件规定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供热供冷系统为两个采暖供冷期、防水五年等),缺陷责任期同质保期。质保期自全部设备成功通过总辐射量累计达360小时试运行验收后开始计算时间,其他重要设备及结构按国家规范要求执行保修。
(11)其它事项。
关于征租地,招标方与政府签订了《湖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投标方要按照招标方与地方政府对接履行此合同征租工作,负责对接协调完成租地、完成面积测绘确认、承担建设期的租金(1年),并支付当地施工协调费。
投标方负责征租地范围内的青赔工作,投标方需仔细查勘现场,对工程建设范围内的地面作物做好充分评估,价格作为暂估价,按招标人的要求报价。关于集电线路杆塔占地、临时道路用地、正式道路用地、临时堆场、组合场以及其他临时用地,由投标方负责办理并承担所有费用。
关于进场道路,当地现有的道路到光伏场区的道路由投标方负责勘察、改建、新建、道路修复(无论由招标方还是投标方造成的损坏),必须出具进场道路改建、新建、道路修复的具体方案,改扩建最低标准按砂石道路考虑,满足项目顺利实施及设备进出场的要求,并承担所有费用(含征租地、青苗补偿等)。
投标方负责支付政府要求的乡村振兴等相关资金,价格作为暂估价,按招标人的要求报价。
关于工程范围,本工程作为工程EPC总承包工程,除非合同明确约定,否则不论合同文件是否提及、承包报价高低,凡涉及本工程各项专题报告编制及评审、政策处理、本工程勘察设计、设备采购、建筑安装、试验、检查测试、电网接入及相关政策处理、调试试运、各项竣工验收等相关方面的全部工作内容及费用均属于投标方的工作范围。本文件中存在的与设计、数据、规格或方法有关的任何缺陷、错误或疏漏,均不能减轻或解除总承包人应承担的责任。
投标人应按合同进度计划的要求,及时配置施工设备和修建临时设施,在工程期间为招标人在项目现场提供一辆越野车服务、现场为招标人及监理方预留三间办公室和一间会议室做为临时办公场所,办公室需至少满足四人同时办公条件,各配置4工位办公桌椅、空调、网络及其它必要办公设施,会议室面积需不小于40平方,配置容纳16人开会的会议桌、椅和空调等必要办公设施,进入施工场地的投标人设备需经监理人核查后才能投入使用。投标人更换合同约定设备的,应报监理人及招标人批准。
2.1.3 特别提醒事项
关于工程范围,本工程作为工程EPC总承包工程,除非合同明确约定,否则不论合同文件是否提及、承包报价高低,凡涉及本工程各项政府审批、各项专题报告编制及评审、政策处理、本工程勘察设计、设备采购(含光伏组件和逆变器)、建筑安装、试验、检查测试、电网接入及相关政策处理、调试试运、验收等相关方面的全部工作内容及费用均属于投标方的工作范围。
关于达标投产验收,投标方应成立达标领导小组,并设办公室,应制订工程达标投产规划,编制达标投产实施细则,在建设过程中组织实施,全面贯彻国家能源集团、国家能源集团湖南电力有限公司和招标方对达标工作的要求。
关于道路运输,为满足大型设备运输要求,对外部进厂道路改建、扩建、恢复等工作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服务期:
2023年 9月30 日前全部并网发电,实际开始工作时间按照监理人书面通知中载明的开始工作时间为准。总工期为 150 日历天。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50MWp及以上光伏EPC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投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50MWp及以上光伏项目EPC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设计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50MWp及以上光伏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若合同中无设计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施工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50MWp及以上光伏项目施工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若合同中无施工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3-15 17: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3-21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