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鹏云房地产开发 金鹏东方印一期项目10KV配电工程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重发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徐州鹏云房地产开发 金鹏东方印一期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睢宁县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睢行审投资备[2020]11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徐州鹏云房地产开发 ,建设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徐州鹏云房地产开发 金鹏东方印一期项目10KV配电工程 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2.1.1 建设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开闭所、配电室一次和二次电气设备等安装工程;
2)高低压电缆:开闭所至配电室、配电室至居民表箱(含公建部分);
3)居配分电箱及居民表箱等安装工程;
4)铁附件等安装工程;
5)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电监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含)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
(1)
(2)
(3)
3.3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3.6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 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7 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拟选派
3.8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 6 号)、《省住房城乡建设为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 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招标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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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编辑: ggzy.go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