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公司舟山电厂输煤系统日常维护及卸煤运行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浙江公司舟山电厂输煤系统日常维护及卸煤运行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浙江舟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 浙江舟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浙江舟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输煤系统日常维护及卸煤运行项目全部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浙江舟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二期两台机组输煤系统日常维护及卸煤系统运行工作内容,包括提供为完成该项目所需要的所有消耗性材料。项目承揽范围:负责舟山电厂卸煤线范围主要有600t/h卸船机两台、皮带机4条(含采制样设备)及上述设备的附属设施的巡检、运行和就地操作等工作。输煤系统日常维护分机务检修和电控检修(包含电气一次、二次及热控)。其中机务专业负责卸煤线、上煤线所有主、辅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电控检修负责卸煤线C1、C2A、带式皮带机、C21、C22等五条皮带机及附属设施、#2斗轮机、卸船机、煤场附属电控设施(含照明)的日常维护工作。负责从C21皮带机至卸煤码头区域的卫生清扫工作,包括煤码头、4台皮带机所属的输煤栈桥及转运站区域(含转运站周边500平米范围内公共区域及T21转运站1#露天煤泥沉淀池)的卫生清扫工作(不包含C22号皮带机所在区域)。计划工期:2023年06月01日起至2024年04月30日。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3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3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输煤系统维护合同业绩1份(工作范围包含卸船机维护内容)和具有3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卸煤码头或输煤系统委托运行服务合同1份(工作范围包含卸船机运行内容),且至少已完成维护和运行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已完成维护和运行服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3-16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3-21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