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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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6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电汇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_2022新(有限数量制) |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一、项目
二、项目编号:E4501002816021577001001 三、 ,根据《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试行调整部分建筑业企业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通知》,经市住建部门认定后,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承接其现有资质类别高一级的相应业务。) (2)考核期内完成过类似工程项目:考核期内(2019 年 12 月至投标截止日期止)完成过类似工程一项的得 5 分,此项满分 5 分。(注:1、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建设的项目,在进行设计、施工、监理招标时,应将装配式建筑项目业绩列为评分项,优先选择有装配式建筑项目业绩的企业;2、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组成联合体形式参与建设的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在类似项目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可享有联合体合同整体业绩,不按联合体协议细分参与内容;3、对特许获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如母公司承诺在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予以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的,准予其自获得该特许施工总承包资质之日起3年内使用母公司业绩作为承揽广西区内相应工程项目时的投标人业绩;4、/。) (3)考核期内承接过类似工程项目:考核期内(2019 年 12 月至投标截止日期止)承接过类似工程一项的得 5 分,此项满分 5 分。 类似项目是指:单项施工合同额 5000 万元(含) 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联合体任一成员的业绩可认同为联合体业绩。 |
(1)资质条件:投标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得 10 分。(备注:1、使用最低资质的项目不对优于资格要求的资质另外加分。2、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招标时,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资质按最高的企业计取。3、南宁市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企业,以及市外特级、一级施工总承包企业在南宁市注册的子公司,根据《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试行调整部分建筑业企业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通知》,经市住建部门认定后,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承接其现有资质类别高一级的相应业务。) (2)考核期内完成过类似工程项目:/。(注:1、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建设的项目,在进行设计、施工、监理招标时,应将装配式建筑项目业绩列为评分项,优先选择有装配式建筑项目业绩的企业;2、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组成联合体形式参与建设的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在类似项目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可享有联合体合同整体业绩,不按联合体协议细分参与内容;3、对特许获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如母公司承诺在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予以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的,准予其自获得该特许施工总承包资质之日起3年内使用母公司业绩作为承揽广西区内相应工程项目时的投标人业绩;4、/。) (3)考核期内承接过类似工程项目:考核期内(2019 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日期止)承接过类似工程一项的得10分,此项满分10分。 类似项目是指:单项施工合同额 5000 万元(含) 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联合体任一成员的业绩可认同为联合体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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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2023年3月14日
递交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