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84/17-QT-027)
一、 招标条件
福建华电永安发电 项目福建华电永安发电 2023年-2026年(3年)CEMS比对与自行监测已由中国华电集团 福建 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 2.2.项目规模:永安发电公司CEMS比对与自行监测 ,定期监测,合同期三年。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计划2023年6月1日-2026年5月31日,合同签订后三年。详见招标文件。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84/17-QT-02701 2023-2026年(3年)CEMS比对与自行监测 7号、8号机组CEMS季度比对和自行监测(废水、厂界及灰坝无组织颗粒物、厂界噪声、厂界氨、厂界林格曼黑度、有组织污染物、汞及化合物、重金属、二噁英、灰渣二噁英、重金属等监测。详见招标文件。 200 我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投标单位登录华电集团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2023-2026年(3年)CEMS比对与自行监测】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3.)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没有处于中国华电集团 或招标人上一级管理单位或招标人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6.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证书认证范围至少应包括烟气汞及其化合物、低浓度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非分散红外吸收法)等项目。 7.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有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首轮报价截止时间为止)完成过300MW机组及以上火电厂的CEMS比对监测服务项目2个及以上业绩,并提供合同复印件等业绩证明。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4.2. 请未注册及申请平台服务的潜在投标人访问华电集团 ,完成平台注册和平台集团级服务办理。国家法定工作日(09:00-17:30)客服 第二步:网上报名。登录华电集团 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招标公告”,勾选项目,点击“报名参加”,必须正确填写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