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000MW二期扩建工程桩基施工A、B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江西公司国能神华九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1000MW二期扩建工程桩基施工A、B标段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神华九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于2011年4月29日成立,隶属国家能源集团江西公司,位于九江市湖口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一期工程建设2×1000MW超超临界、超低排放燃煤发电机组和150万吨/年的煤炭储备(中转)项目,两台机组于2015年6月开工建设,2018年7月双机投产运营,二期建设2×1000MW级高效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设施,并留有再扩建条件。
桩基施工分为A、B两个标段,标段及责任区划分详见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及招标附图《桩基标段划分示意图》。本标段为桩基B标段,包含但不限于下列范围:4号汽机房(不含变形缝处4号汽机房1/12轴桩基)及汽轮发电机基础、4号锅炉基础及锅炉电梯井、4号除尘器前烟道支架及基础、4号变压器基础及防火墙、冷却塔区域、GIS区域、水务中心区域、永临结合集中办公区及永临结合施工区等各类钢筋混凝土灌注桩及搅拌站建设。
2.2 其他:工期150天,开工暂定为 2023 年4月 15 日,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和施工监理批准的时间为准,要求开工45天内完成4号汽机房(不含变形缝处4号汽机房1/12轴桩基)及汽轮发电机基础、4号锅炉基础及锅炉电梯井等建构筑物的桩基施工,开工80天内完成冷却塔桩基施工,其他区域建、构筑物桩基施工,图纸到位20天内完成。
中标通知书发出30天内搅拌站建成投产,具备180m3/小时连续生产、运输、浇筑能力。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5年3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6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灌注桩)桩基施工的合同业绩2份,且桩基施工均已完成验收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完成验收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投标人提供的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 ) 40号要求。)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600MW及以上等级火力发电机组(灌注桩)桩基施工的项目经理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3-13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3-18 16:00:00。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江西公司国能神华九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1000MW二期扩建工程桩基施工A、B标段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神华九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于2011年4月29日成立,隶属国家能源集团江西公司,位于九江市湖口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一期工程建设2×1000MW超超临界、超低排放燃煤发电机组和150万吨/年的煤炭储备(中转)项目,两台机组于2015年6月开工建设,2018年7月双机投产运营,二期建设2×1000MW级高效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设施,并留有再扩建条件。
桩基施工分为A、B两个标段,标段及责任区划分详见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及招标附图《桩基标段划分示意图》。本标段为桩基B标段,包含但不限于下列范围:4号汽机房(不含变形缝处4号汽机房1/12轴桩基)及汽轮发电机基础、4号锅炉基础及锅炉电梯井、4号除尘器前烟道支架及基础、4号变压器基础及防火墙、冷却塔区域、GIS区域、水务中心区域、永临结合集中办公区及永临结合施工区等各类钢筋混凝土灌注桩及搅拌站建设。
2.2 其他:工期150天,开工暂定为 2023 年4月 15 日,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和施工监理批准的时间为准,要求开工45天内完成4号汽机房(不含变形缝处4号汽机房1/12轴桩基)及汽轮发电机基础、4号锅炉基础及锅炉电梯井等建构筑物的桩基施工,开工80天内完成冷却塔桩基施工,其他区域建、构筑物桩基施工,图纸到位20天内完成。
中标通知书发出30天内搅拌站建成投产,具备180m3/小时连续生产、运输、浇筑能力。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5年3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6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灌注桩)桩基施工的合同业绩2份,且桩基施工均已完成验收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完成验收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投标人提供的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 ) 40号要求。)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600MW及以上等级火力发电机组(灌注桩)桩基施工的项目经理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3-13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3-18 16:00:00。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手 机: 18701298819, ;
邮 箱: 1051008819@qq.com
电力公众微信号:18701298819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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