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天津市
2.2. 项目规模:框架类、暂定400MW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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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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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公司2023-2025年光伏项目勘察设计框架招标 |
天津区域2023年-2025年度集中式光伏项目(暂定容量为400MW,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光伏项目:滨海汉沽65MW绿色生态复合光伏项目、南台村45MW渔光互补光伏项目、新城镇45MW光伏项目)全过程勘察设计工作。 |
500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或招标人上一级管理单位或招标人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3.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设计资质之一:①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②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和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4.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五年内(指 2018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2个50MW及以上或1个100MW及以上的光伏发电项目设计业绩(包括合同封面、签字页、合同工作范围、服务期限等内容)。
5.投标人拟服务于本工程的设总应具有2个50MW及以上或1个100MW及以上的光伏发电项目工程设计经验。(投标时必须提供6个月或以上的社保证明以及本条要求的设计经验工作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6.投标人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安全健康体系认证,且截至开标之日均在有效期内。
7.投标人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盖章的2019年~2021年年度审计报告(需有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审计报告。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03-09 08:00到2023-03-17 17: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刘工
咨询电话:010-68818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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