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公告
一、询比价条件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 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 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机构”)以公开询比价方式采购中国电建水电八局
白马砂石项目洗收一体机2台,采购设备计划使用自有资金用于本次询价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询价范围
1、项目概况:乌江白马航电枢纽坝址位于重庆市武隆区白马镇,上距武隆区25km,下距乌江河口涪陵区43km。
本工程对外交通条件较好,公路有319国道和湘渝高速,水路有乌江航道,铁路有渝怀铁路从坝右岸通过。综合枢纽周边区域交通运输现状和电站外来物资运输量及运输特点,本工程选择水运为主、陆运为辅的对外交通运输方案,重庆以远的水运物资可在重庆九龙坡港中转公路及铁路或在涪陵港转乌江水路及公路;重庆以远的铁路运输物资可在重庆九龙坡站中转公路,也可在南川站或武隆站转公路。重庆境内物资可水路或公路直接运输至坝址。其中与螃蟹溪存料场、砂石料加工系统相关的主要施工道路为10#道路、12#道路。
砂石加工料源为主体工程开挖料中的三叠系下统嘉陵江组第三段(T1j3)灰色、深灰色薄—中厚层灰岩、含白云质灰岩,其饱和单轴抗压强度一般为 45.6~61.8MPa,平均为 52.5MPa,天然单轴抗压强度为 56.3~88.8MPa,平均为 63.6MPa。除少部分靠近褶皱、断层部位,岩样品质受构造影响,饱和单轴抗压强度稍低,大部分强度较高。
2、询比价范围:本次询价采购洗收一体机2台(参考型号:XFS200)。
3、采购标的物:
序号 | 名称 | 性能参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洗收一体机 | 干料处理能力:150-200t/h、洗砂水量:300-400t/h、来料0-200目含量:5-10%、回收砂粒度:74-100μm、排砂水分:<13%、排砂0-200目含量:<3%、高效轮斗洗砂机电机参考功率11KW、旋流器进料泵Q=400m3/h、H=25m、电机参考功率为45KW、混砂脱水筛电机参考功率44KW。 | 台 | 2 | 配套现地控制柜 |
4、交货期:2023年5月15日前。
5、交货
6、付款方式:
1)预付款:本合同无预付款。
2)到货付款:货物到达合同指定交货地点,经买方核实数量、名称、型号规格与合同完全一致,检查外表无损伤和缺陷后14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30 %货款。
3)试运行验收付款:设备组装完成,经48小时试运行合格后14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60%货款。
4)质保金支付:质量保证期满,卖方履行完质量保证期内的义务、责任,买卖双方签署设备最终验收文件后的14个工作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质量保证金(合同设备总价的10%)中扣除因存在质量问题所需发生的解决费用(如果有)的剩余部分,质保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则质保期和质保金返还相应顺延。
7、成交确定原则:满足公告和询价函要求等且性价比最优。
8、质量要求: 本合同项下货物应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标准,卖方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和GB/T19001-2008、GB/T24001-2004、GB/T28001-2011、GB/T50430-2007等管理体系标准,如有调整,以最新标准为准,不能对环境造成污染和对人员健康造成危害。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 报价人必须满足的条件:
(1)报价人必须为制造企业,应是在在中国境内(含港澳台地区)/外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接受代理商参与报价,参与询比价的代理商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有厂家授权代理书,且厂家满足上述生产厂家资质要求。
(3)报价人具有2019年1月1日至今与本次询比价产品相同或相近技术能力设备销售业绩的不少于5个(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
(5)报价响应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报价响应人具有良好社会信誉,无不良履约记录,有完成本项目合同的财务、生产或供货能力。
2、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报价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4、供应商报名前需要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我们将采取EMS方式送达,逾期不再开具,后果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