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公司清远电厂二期2×1000MW扩建工程环境监理技术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广东公司清远电厂二期2×1000MW扩建工程环境监理技术服务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清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 清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国能清远电厂规划建设4×1000MW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机组。总投资150亿元,是广东省重点建设项目,分为两期建设完成。一期建设2×1000MW机组,二期建设2×1000MW机组,两期均同步建设脱硫脱硝环保设施。
本项目于2022年11月25日,广东省生态环境厅以粤环审[2022]294号《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国能电厂二期2×1000MW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批复》进行批复,预计2023年4月开始施工建设,预计2025年11月和2026年1月实现双机双投。
2.1.2招标范围:按照环保部门相关要求,并依据本项目环评报告书及批复要求,对 清远电厂二期扩建工程征地红线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及配套设施建设、二期生活区以及灰场扩容建设开展环境监理工作,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文件环保核查、施工期环境监理(含施工期环境监测)和试生产期间环境监理,按时出具环境监理报告,整理资料出具环评验收报告并协助招标人进行环评验收等所有工作(含环境监理和环评验收资料的整理归档)。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监理服务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直至二期扩建工程通过环保验收结束。本项目环境监理服务预计2023年4月20日开始,至2026年8月20日结束,服务期40个月。具体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咨询单位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电厂建设项目环境监理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3-07 12: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3-13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