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2023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联网路工程(二次)施工项目
招标公告(网招)
项目编号:BZLX2023GC032号
一、招标条件
1.项目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出资比例:100%
4. 业绩竣工资料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可由建设单位出具业绩交工的相关证明材料。 ;
1.4投标时(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无被亳州市市本级及县区各行业主管部门或 监管部门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有效期内);无因扬尘治理措施不到位,被亳州市市本级及县区行业主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有效期内);
1.5企业信用
1.5.1投标人(含 ,不含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注:评标委员会仅对进入技术标评审的投标人进行查询,以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通过“信用中国( )”查询为准,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仅对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情形的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之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遇系统故障则此项不作要求。
1.6其他:本项目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人员,须提供投标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2.1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2.2持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交安B证);
2.3投标时(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无被亳州市市本级及县区各行业主管部门或 监管部门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有效期内),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且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
2.4其他: 提供项目经理2019至今,类似项目业绩1个,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类似项目业绩指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揽过单项合同金额700万元以上的新建或改建公路工程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交工验收证书)。若公司业绩竣工资料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可由建设单位出具业绩交工的相关证明材料。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可以为同一业绩 。
3.项目总工程师(二级及以上公路要求,二级以下不做要求)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做要求。
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5.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包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从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