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建上饶市设招字[2023]第9号
上饶市公安局反恐处突训练基地项目经上饶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饶发改行政字[2022]17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基本到位。根据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现就公开招标的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项目 2、 建设 4、 项目总投资:总投资29907.27万元,建安费约22000万元 5、 本项目设计费:480万元(包干价,含税,不予调整) 6、 招标范围: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土建施工图设计、装修设计(含方案及初步设计概算和施工图)、其他配套设施设计(如涉及钢结构、智能化等二次设计),以及工程建设过程中配合招标人解决现场设计遗漏、施工存在难度问题等内容,并按国家设计规范需出具的其它设计图纸,设计单位负责配合图审。设计必须满足招标人对工程使用功能的要求;其初步设计及初步设计概算、土建施工图、装修方案和施工图必须经招标人核准后方可使用,具体相关条款在合同中约定。 7、 设计工期:设计总工期90日历天,总服务周期直至工程验收通过 8、 本工程标段划分为1个标段。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投标申请人应满足资格条件,并应提供下列证件及材料: 1、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均可参加投标申请。 2、投标单位法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委托人需提供本工程开标当月前近6个月连续(不含开标当月)及以上在本企业缴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和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证明材料]; 3、企业资质等级证书正本或副本;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5、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且具备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提供证书和开标当月前近6个月连续(不含开标当月)及以上在本企业缴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和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证明材料(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六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 6、本项目拟派的设计人员(除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造价师各1人,须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和开标当月前近6个月连续(不含开标当月)以上在本企业缴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和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证明材料。(事业单位投标无需提供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提供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名单即可)。 注:受新冠病毒疫情影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税总函〔2020〕33 号)及各省实行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对于提供满足本项目所要求的社保证明材料,江西省内投标人按《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赣人社发〔2020〕11 号)执行,外省投标人按外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文件执行。 7、业绩材料要求:投标企业须提供一个在开标当月前 60 个月内(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类似(反恐处突训练基地、反恐基地、警务训练基地、警务技能训练基地、特警训练基地、警察训练基地)公安训练公共建筑设计业绩(建筑总面积20000平米以上,六类业绩有其一即可)。业绩一律凭 2种以上(含2 种)能证明设计单位经历的同一个项目有关证明材料(即:设计合同、设计中标通知书、经图审的主要施工图、施工图审查合格书)。 注:投标企业提供的设计业绩需提供项目所在 8、外埠来赣设计单位按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进赣勘察设计企业实行信息告知承诺的通知》(赣建科设【2019】44 号)文件精神办理了“省外企业信息登记”及“省外人员登记”。告知承诺相关信息需在“江西住建云 /w/dataQuery/center”中可查询,并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打印材料加盖单位公章,以便在开标过程中评委备查。否则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参加投标的,投标无效。 9、提供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 10、提供投标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网 11、提供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转帐凭证或银行保函扫描件。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其他说明 1、中标单位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工程设计合同管理规定的要求,按照相关规定不违背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签订设计委托合同,并履行设计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或者未能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履约担保的,视为自愿放弃中标。若第一中标排序人放弃中标或经核实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招标人将依法顺延中标候选人或重新组织招标。 2、本项目对未中标单位不实行经济补偿。 3、本次设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4、本工程设计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在 交易网( /)网上报名,本项目采用电子化评标。 2、文件获取:资审文件、招标文件等附件材料在 交易网自行下载。 注:本工程的招标公告、资审文件、招标文件等相关其他补充要求文件详见网上通知,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否则,因此造成的失误由投标人自负。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3月28日09:00 2、开标 5、不见面开标特别说明事项 5.1 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进入 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到(具体详见投标人操作手册),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由此引起的一切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2 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能熟练地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授权委托人在项目开、评标期间必须保持在线状态,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接收评标委员会的询标等信息,并在“互动交流”中对询标内容进行回复(自询标内容发出起20分钟内完成回复),否则视为放弃解释说明的权利且完全认可专家的意见。投标人回复询标内容时需将询标内容和回复意见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互动交流”。 5.3 投标人应将参与本工程资格审查和评审计分等所需的全部证书(件)或材料原件(招标文件另有说明的除外)的扫描件放入电子投标文件中,扫描件未放入的,视为未提供。 5.4 投标人上传的所有投标资料必须确保完整清晰,若因投标人上传内容出现不完整或模糊不清、无法辨认导致废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专家在评标时将不再询标。 5.5 在招标人宣布开始解锁后15分钟内必须完成解锁,若在规定时间内投标人未解锁完成,解锁无效,系统将其投标文件退回,视为无效投标。 5.6 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将异议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开标异议文字提问’栏中。 六、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