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吉林省榆树秀水镇、吉林省四平市伊通满族自治县黄岭子镇
2.2项目规模:38.8MW、26.1MW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计划工期2023年4月5日-2023年12月30日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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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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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榆树38.8MW乡村振兴风电项目EPC总承包施工 |
EPC总承包施工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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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伊通26.1MW乡村振兴风电项目EPC总承包施工 |
EPC总承包施工 |
100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投标人在近5年内(2018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事件;近3年内(2020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以事故发生时间为准)未发生政府相关责任部门认定的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8.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投标人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等级或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等级
10.投标人应具备电力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及以上等级资质。
11.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内(2018年至2022年)具有至少2项50MW及以上规模的风电工程EPC总承包(含在建)工程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为联合体时,其中任何一方满足业绩要求或联合体成员单位都满足业绩要求,业绩与获奖按联合体成员合并计算)。
1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
【吉林伊通26.1MW乡村振兴风电项目EPC总承包施工】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投标人在近5年内(2018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事件;近3年内(2020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以事故发生时间为准)未发生政府相关责任部门认定的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8.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投标人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等级或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等级
10.投标人应具备电力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及以上等级资质。
11.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内(2018年至2022年)具有至少2项50MW及以上规模的风电工程EPC总承包(含在建)工程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为联合体时,其中任何一方满足业绩要求或联合体成员单位都满足业绩要求,业绩与获奖按联合体成员合并计算)。
1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03-06 12:32到2023-03-13 17: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刘静
咨询电话:010-68818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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