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工程  设备  招标    招标公告    项目    发电  项目招标 

新能源公司2022年-2025年多晶硅运输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3-02     浏览:0    
核心提示:就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新能源分公司2022年-2025年多晶硅运输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中标后与甲方签订合同。现将
  就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新能源分公司2022年-2025年多晶硅运输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中标后与甲方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下:
1.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主要包括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新能源分公司2022年-2025年多晶硅运输。项目地点:黄河水电公司新能源分公司位于青海省西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昆仑东路20号,距兰西高速公路峡口出口5km,距西宁火车站11km,距离曹家堡机场20km。目前分公司的生产能力为3300吨/年电子级多晶硅。
 
1.2招标范围及主要施工内容
 
1.2.1招标范围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新能源多晶硅成品运输。
 
1.2.2主要服务内容及货物运输要求
 
货物运输主要工作内容,包含以下:
 
(1)投标人需要根据甲方预估的出货数量安排满足要求的车辆,甲方需提前24小时通知投标方,并告知投标方发运货物时间、重量、到达地点及收货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投标人需提前12小时按照甲方要求安排好运输车辆,提供运输车辆信息(包括车辆行驶证和驾驶证的照片),并按照规定时间安排车辆前来装货。
 
(2)投标人必须保证提供运输的车辆为正规车辆,车辆手续齐全,投标人提供的本单位车辆及非本单位车辆进行当次运输,引起的纠纷与赔偿由投标人全部负责。
 
(3)投标人在接货时与甲方就货物的外包装、件数、重量进行核对,如发现货物的外包装有明显破损、发货提供的重量和实际重量不符应在货物运单上注明并由双方经办人签字确认。
 
(4)发货当天投标人指派办事人员,出示物流车辆的相关信息和驾驶人员的相关信息等办理入厂和出厂证;
 
(5)进入现场后投标人相关人员要严格按照甲方安全管理的规定执行穿着和操作;
 
(6)投标人进入现场后到指定地点进行空车过磅;
 
(7)投标人办事人员指引车辆按照规定路线进入装货区域;
 
(8)甲方发货人员进行装车,装车完毕后投标人人员按照要求进行捆绑遮挡;完毕后再次进行出厂过磅,最终以进出场后的重量差额进行结算;
 
(9)结算时以实际发运重量和实际运输距离结算。实际运输距离公里数计数以百度地图距离短实际测量距离显示的公里数为准。
 
(10)投标人车辆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指定目的地进行配送货物;
 
(11)投标人车辆管理人员时时监控成品运输车辆,并及时向甲方相关人员汇报车辆在途情况;
 
(12)投标人运输车辆到达指定地点,运输投标人联系甲方相关人员,再联系客户准备接收,必须将随车携带《到货确认表》、《过磅单》(红联)交由客户签字确认后回寄至甲方;
 
1.2.3工期
 
本项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1.3资金来源
 
本项目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4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运输单位或货运代理单位。
 
投标人须具有道路运输许可证。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5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五年内,具有至少3项货物运输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1.6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招标文件的获取

发售时间:2023年3月2日~2023年3月8日8:30~11:30,14:30~17:3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刘静

咨询电话:010-68818478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 箱:1490789738@qq.com 

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北京市工商局等部门批准的专业从事电力系统招标采购和在线贸易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性备案证号(京ICP证070736号,工商注册号:
010202008042900014)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最新资讯
最新行情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入网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违规举报  |  京ICP备12017752号-16
京ICP备12017752号-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