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新疆自治区阿克苏地区库车市
2.2.项目规模:2×330MW热电联产机组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暂定35天,2023年8月26日至2023年9月30日(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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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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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侧燃烧器、磨煤机改造 |
1.多能互补3号机组灵活性提升改造工程锅炉侧燃烧器、磨煤机改造技改工程,详见技术规范书。 2.本项目为EPC工程,投标方负责该项目施工图设计、供货、施工、安装、调试、培训、调试试验、竣工验收等全方面的技术要求。 3.投标方负责该项目所需第三方服务工作等。 |
500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A级锅炉)资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锅炉制造A级)或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火力发电)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9.投标方需提供近五年(2018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至少2项300MW等级及以上机组国内锅炉整体供货项目相关业绩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所有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明确表明合同机组容量、测试内容及业绩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未提供合同以上证明材料的业绩不计入有效业绩数量);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03-01 11:10到2023-03-07 17:00。
5.1 递交截止时间: 2023-03-22 09: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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