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50MW低热值煤热电新建工程烟气脱硫EPC总承包项目石灰石粉仓设备采购项目项目公告
1.招标条件
该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简介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平朔安太堡2×350MW低热值煤热电新建工程的烟气脱硫系统EPC总承包项目。厂址位于朔州市平鲁区安太堡矿区范围内。本工程建设规模为2×350MW超临界直接空冷机组,配置2×1190t/h超临界直流锅炉、循环流化床燃烧方式,单炉膛、一次再热、固态排渣、紧身封闭布置、四分仓回转式空预器、全钢架结构。同步建设石灰石-石膏湿法全烟气炉外脱硫系统。石灰石粉仓系统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范围:石灰石粉仓系统范围内的所有设备和所有材料的功能设计、采购、供货、卸车、现场保管、二次搬运、试验及检查、安装、单机调试、分系统调试、消缺、培训等内容,以及配合招标人进行联合调试、试生产、考核验收、竣工验收和数字化移交等。石灰石粉仓系统以出料口接口法兰为分界,接口法兰(含反法兰及其连接件)以前部分,包括石灰石粉仓本体、石灰石粉仓脉冲布袋除尘器、真空压力释放阀、料位计、石灰石仓顶检修起吊电动葫芦、石灰石粉入料管道系统、石灰石粉仓流化装置、地脚螺栓(及其配套附件)、平台及爬梯(混凝土支撑以上部分)、保温、油漆和隔音等均属石灰石粉仓范围,由投标人采购。
2.2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 交货期:3个月设备到货、安装并具备整机调试条件。
2.4 交货地点:山西省朔州市平鲁区平朔安太堡露天煤矿工业广场。
2.5 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设备费的10%作为预付款(乙方需提供金额为设备总价款10%的收据);
(2)设备具备发货条件时,甲方向乙方支付设备费20%的发货款(乙方需提供该设备生产检验合格证明,收据)
(3)设备运抵项目现场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给乙方相应设备合同金额30%(乙方需提供现场设备验收单、设备总价款10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收据);
(4)设备安装完成,现场单机调试验收通过后,甲方支付乙方设备款的10%。(乙方需提供现场设备安装验收单、收据);
(5)设备通过168h试运行,性能验收合格并达标,考核后并且交工资料移交后甲方支付给乙方相应设备合同金额20%(乙方需提供现场设备验收单、收据);
(6)剩余设备合同金额10%作为质量保证金,待质量保证期满后支付(乙方需提供现场设备质保金审批单、收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提供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须具有至少3台300MW等级火电机组(或有效容积800m³)粉仓、渣仓的销售业绩(提供相关合同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备注:
(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100元/套,售后不退。
4.2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3年03月01日9:00时至2023年03月14日16:00时。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手 机: 18701298819, ;
邮 箱: 1051008819@qq.com
电力公众微信号:18701298819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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