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雅砻江牙根一级水电站建设监理及咨询服务
项目类型: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所属行业分类: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电力生产
项目实施地点: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雅江县境内
招标人:雅砻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牙根一级水电站是雅砻江中游(两河口至卡拉河段)梯级开发的第2级电站,上游为两河口水电站,下游为牙根二级水电站。电站位于四川省甘孜州雅江县境内,坝址区有县道XV02线公路与雅江县城相通,距县城约5km,距成都约514km,国道G318线通达雅江县城,工程对外交通较为方便。 工程开发任务主要为发电,并对两河口水电站进行日内反调节,同时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采用坝式开发。坝址控制集水面积6.59万km2,坝址处多年平均流量677m3/s,多年平均径流量213.50亿m3。水库正常蓄水位2605m,死水位2598.00m,正常蓄水位以下库容约0.41亿m3,调节库容1913万m3,具有日调节性能。电站装机容量300MW,厂内安装3台轴流式水轮发电机组,单机容量100MW,单机引用流量540m3/s;保证出力113.3MW(P=95%),多年平均年发电量11.53亿kW·h,装机发电年利用小时数3843h。 牙根一级水电站采用中坝址上坝线作为推荐坝址坝轴线,坝轴线长229.7m,枢纽主要建筑物由挡水建筑物、泄水建筑物、发电建筑物、消能防冲建筑物、鱼道组成。厂房为河床式,布置在河床左侧,厂房挡水坝段最大坝高68.80m;泄水建筑物为3孔泄洪闸,布置在河床右侧,泄洪闸坝高38m,泄水建筑物下游布置消力池;导流明渠布置在河床右侧,与3孔泄洪闸结合;鱼道布置在左岸,长约1.41km。坝址区基岩岩性为砂板岩,工程场地地震基本烈度VII度。
标段/包名称:雅砻江牙根一级水电站建设监理及咨询服务
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23-02-28 23:00
文件发售截止时间:2023-03-06 17:00
文件发售金额(元):2000
截标/开标时间:2023-03-23 10:00
开标形式:线上开标
服务期(天):2578
服务期说明:雅砻江牙根一级水电站工程计划2023年4月筹建工程开工。工程筹建期占直线工期24个月。准备期占直线工期10个月,主体工程施工期32个月,完建期6个月,总工期48个月。首台机组发电工期42个月,从场内筹建开始计算的首台机组发电工期66个月。 本项目服务期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监理及咨询的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并完成本合同规定的任务止,暂定为2023年4月10日开始,至2030年4月30日,包含缺陷责任期12个月。其中工程监理服务预计在合同范围内第一个施工项目开工前14天开始进场服务,设计咨询服务、造价咨询服务预计在合同签订之日开始服务。
招标范围:雅砻江牙根一级水电站工程项目主要包括牙根一级水电站施工辅助工程、建筑工程、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金属结构及安装工程等的勘测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以及合同约定的其他相关工作。工程项目拟按照总承包模式发包实施,初步计划分为施工供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主体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等两个标段。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雅砻江牙根一级水电站工程涉及所有项目的监理及咨询服务。主要内容包括:工程监理服务(含设计监理)、设计咨询服务、造价咨询服务。具体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供应商基本要求: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的独立民事主体。
供应商资质要求:同时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和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
供应商业绩要求:同时满足以下业绩要求: (1)具有单机容量100MW及以上水电站项目主体工程的勘察设计业绩,且该项目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正在建设或该项目完工时间在2018年1月1日以后; (2)具有单机容量100MW及以上水电站项目主体工程的监理服务业绩,且该项目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正在建设或该项目完工时间在2018年1月1日以后。
供应商其他要求:(1)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应满足以下要求: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证;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从事水电建设管理工作10年及以上;曾在单机容量100MW及以上水电站项目担任主体工程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 (2)拟任设计咨询负责人应满足以下要求:具有正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从事水电工程设计及设计管理工作10年及以上;曾在单机容量100MW及以上水电站项目担任主体工程中担任设计项目经理(含副职)或设计总工程师(含副职),并正在担任投标人单位的副总工程师及以上职务。
供应商拟投入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在大型水电站主体工程中担任监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含副职)或设计项目经理(含副职)或设计项目设计总工程师(含副职)经历,并正在担任投标人单位的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及以上职务(若为联合体投标应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备注:联合体要求: (1)联合体组成单位应不超过两家; (2)提交联合体所有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本标段投标,也不得以联合体成员身份组成其他联合体参与本标段投标; (4)联合体的组建方式和投标行为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必须明确其中一方为牵头人; (5)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方均应同时满足上述3.1款的规定;联合体组合应满足3.2-3.5款的要求。
联系人: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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