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福建公司连江港电2023年度柴油采购及配送服务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供货范围包括柴油的供应、运输、装卸、检测等内容,分多批次按需供货,预计供货数量和具体参数要求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招标货物一览表
包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要求 |
本次招标需求量 (暂估) |
交货地点 |
供货周期 |
交货期 |
1 |
0#柴油 |
不低于国家标准《车用柴油》GB19147-2016车用柴油(Ⅵ)品质 |
456吨 |
国能(连江)港电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
合同签署生效日至2023年12月31日 |
接到通知之时起48小时内 |
注:数量为暂估量,为招标参考,仅作评标使用。实际供货以用户实际需求计划分批次供货,若后续合同履行中,当供货周期、结算金额、供货数量超过实际招标范围(以一项先到为止),招标人将另行组织招标采购。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含柴油)。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含危险货物运输3类),或指定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含危险货物运输3类)的运输公司为其承担配送服务工作(投标人自己承担配送服务工作的须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车辆证件信息;投标人指定运输公司为其承担配送服务工作的须提供双方签订的运输合同、运输公司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车辆证件信息)。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柴油销售合同业绩2份,且单份合同供货量200吨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执行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3-02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3-09 16:00: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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