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达坂城二场等容90.3MW风电项目风机基础、道路施工工程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新疆 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新疆 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项目概况:新疆 达坂城二场等容90.3MW风电项目,包含2个项目。项目一:新疆 达坂城二场等容64.8MW改造项目概况:项目有12个机位,其中9个机位可安装6.7MW机组,3台1.5MW机组利用已投入运行的机组,采购9台GWH-6.7MW风力发电机组(低温抗冰冻型);本项目中标后与新疆天风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项目二:新疆 达坂城二场三期等容25.5MW改造项目概况:采购采购4台风力发电机组(低温抗冰冻型)包含2台GWH-6.7MW风力发电机组和2台GWH-6.25MW风力发电机组,需要限功率运行;项目中标后与新疆天风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达坂城风电厂签订。
招标范围:风机基础土石方的开挖、基础垫层混凝土浇筑、锚笼环支架及其它预埋件的制作安装、基础钢筋制作和绑扎;锚笼环到场后卸车、检验、现场保管及安装,锚板安装和调平装置的安装;风机基础至箱变电缆预埋管及排水管的制作和安装、基础主体混凝土浇筑、基础混凝土外表面的防腐、基础密封阻锈及防水、基础回填土夯填;风机基础、箱变及风机基础至箱变场内接地施工(含材料);二次高强灌浆料浇筑(含材料);场区水保等三同时施工(含防洪、护坡等);沉降观测基准点施工、沉降观测点(带保护罩)安装及基础沉降观测;沉降观测基准点施工及沉降观测点(带保护罩)安装;风机设备安装平台土石方的压实、平整与恢复,风机基础施工范围内临时用地的平整和恢复,余土外运;道路的平整、修筑、部分硬化,风机基础(含接地网)及场内道路设计施工图中所包含的所有内容;施工过程中与政府、牧民的协调(本工程所涉及的全部协调工作,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协调、民事协调、地方协调、政府协调、环保、水保协调等);施工、运输过程中,对场内、外道路破损的,需进行恢复。上述工作所发生的费用,均含于投标报价中。投标单位依照《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安全健康环境及文明施工管理办法》(2021年版)和《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电场安全文明施工手册(第二部分 风机基础)》(2021年版)文件执行,投标报价中明确安全文明措施费金额,投标方负责提供5台视频监控球机和5套车载定位终端并满足龙源电力监控终端(GIS系统)接入要求。
工期:2023年5月15日前完工。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48MW及以上风电场(单机容量3MW及以上)基础工程施工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工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2个担任48MW及以上风电项目风机基础工程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3)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近一年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文件。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3-01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3-06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