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业主2023年-2025年度房屋日常零星维修(10万元以内小型维修)项目已审批,项目资金为招标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2.1项目概况:市 为做好下个服务周期日常维修工作,现需对房屋零星维修服务进行采购。
2.2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6个标包,投标人可兼投不可兼中。
2.3项目类型:工程类
2.4项目编号:SYC-2023-0003/ZTGDYZ023001
2.5项目
2.6招标范围:广州市 (含市速递公司)2023年-2025年度房屋日常零星维修(10万元以内小型维修)项目:其中5千元(含)以下零星维修及5千元(不含)-10万元(含)专项维修,维修内容含:锁类、卷闸类、门窗类、墙体、地面、土建、天花及雨蓬、招牌、排水排污等13大类,共249项维修项目;为保证维修时限、维修质量,保障全市生产场地、营业场所及办公场地维修项目顺利实施,将全市零星维修按地域相近原则划分为6个区域。
标包号 |
招标内容 |
合同期 |
招标预算 (不含税) |
入围供应商数量 |
标包1 |
黄埔、东区、中区邮政局房屋零星维修服务 |
2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 |
324.50万元/年 |
1家 |
标包2 |
南区、西区邮政局房屋零星维修服务 |
154.00万元/年 |
1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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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3 |
北区、花都区邮政局房屋零星维修服务 |
225.50万元/年 |
1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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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4 |
番禺、南沙区邮政局房屋零星维修服务 |
247.50万元/年 |
1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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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5 |
增城区邮政局房屋零星维修服务 |
93.50万元/年 |
1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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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6 |
从化区邮政局房屋零星维修服务 |
55.00万元/年 |
1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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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100.00万元/年 |
6家 |
2.7.预算金额:1100万元/年(不含税),2年共2200万元(不含税)本项目的预算金额仅供参考,并非实际发生,最终按照实际发生费用进行结算。由于项目的统筹安排、立项审批等存在一定的不确定因素,本项目招标人对中标人服务协议生效期限内任务的数量及金额不作任何承诺或保证。投标人在投标前对此应有足够的风险认识,一经投标,即视为投标人愿意无条件承担有关风险并放弃一切与此相关的求偿权利。招标人不承担实际采购金额与年度预测采购金额差异对中标供应商的任何影响。
2.8.中标人应积极响应招标人组织的单项工程发包工作,不论项目投资规模大小、工程地点远近、工艺技术难易,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邀请或委托,否则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向该单位进行索赔。
2.9.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遇上级邮政部门最新要求的,将按照最新要求执行,若上级邮政部门组织集采,合同将随之终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是分支机构,则须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授权证明),同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2、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已完工程至少5个3万元(含3万元)以上的日常房屋维修项目的类似业绩,须附合同复印件或业主出具的运行证明或验收合格证明复印件等证明材料,且业绩证明资料应当能清晰显示项目名称、合同范围等业绩要求的信息;
3.3、投标人须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力;(投标人须提供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3.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如查询结果显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供应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 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若供应商在上述网站无法查询,则提供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最终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评审当日在网上查询结果为准)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分包;
3.6、同一供应商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磋商;(提供书面承诺函)
3.7、供应商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书面承诺函)
3.8、被业主
附件一:投标报名表
招 标
发布日期:2023年2月28日
附件一 投标报名表
投标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