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项目2023年广东邮政1.25吨双排座分体厢式货车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CGZX-ZB-2023-002-A/M440000070701759700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审批,项目资金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①业主(以下简称“省邮政”或“采购人”)采购3辆1.25吨双排座分体厢式货车(国六b,含车厢改装、喷邮政绿和邮政标识、车载设备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技术规范书》。采购概况见下表:
设备名称 |
数量(台) |
预算金额(万元)含税 |
备注 |
1.25吨双排座分体厢式货车 |
3 |
48 |
投标报价含购置税,不含商业保险、交强险、车辆上牌费。 |
②交货期:自合同签订后40天内交货到指定地点(广州市内用户指定地点),并通过交车检验。
注:①合格的投标人应对项目内所有招标货物和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项目内部分货物或服务进行投标报价,具体原则详见本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的相关规定。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技术规范书》。
②实际金额可能与预估量有出入。投标人在报价时请充分考虑各方面因素,招标人不承担实际金额与预估量差异造成的任何影响。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注册的独立法人且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信誉:被“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日招标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网站 。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被业主列入黑名单(或负面清单)且在有效期内的,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注:投标人需提供承诺】
3.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注:投标人需提供承诺】
4.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注:投标人需提供承诺】
5.投标人须为双排座分体厢式货车制造商或代理商或双排座分体厢式货车的改装厂。如为代理商,须提交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唯一授权代理商不得与其制造商同时参与投标。如为分体厢式货车的改装厂,则须承诺车辆交车检验时提交原厂出厂合格证,否则招标人有权拒收。【注:投标人需提供承诺】
6.投标人须提供所投车型的的车辆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和3C认证,认证公告必须在有效期内。
7.投标人须承诺拟投标车辆必须满足使用单位所在地(广州)的有关政策。投标人必须承诺确保车辆能够办理核发粤A牌证等手续,并承诺中标后协助办理车辆注册登记的相关事宜,如因车辆原因无法办理上牌,则招标人有权拒收,并追究中标人的违约责任。【注:投标人需提供承诺】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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