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港新材料夏季天然气采购(重)
(0633-234012EE01113C1/XCL-ZTB-2023001)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港新材料夏季天然气采购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对北港新材料夏季天然气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广西北港新材料 子公司广西北港金压钢材 和广西北港不锈钢 需常用天然气,总需求量约为60万立方/日。本项目合同签订公司为广西北港新材料 的子公司广西北港金压钢材 和广西北港不锈钢 。
天然气供应方式为燃气管道输送,天然气气源以国家管网管道输送到广西管道北海输气站,再从广西管道北海输气站通过中石化所属燃气管道到城燃企业(广西北部湾新奥燃气发展 )铁山港门站,最后从城燃企业(广西北部湾新奥燃气发展 )铁山港门站管道到达招标人厂区。
本项目涉及到的城燃企业(广西北部湾新奥燃气发展 )的管道运行费用由招标人自行负责承担。
招标供气期限: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止。
2.2招标范围
广西北港金压钢材 固溶分厂5条生产线、热轧分厂3个加热炉和广西北港不锈钢 两条生产线的天然气需求量,总需求量约为60万立方/日。天然气质量要求:能够稳定连续供应,供气压力300kPa以上,所供气体20℃,101.325KPa平均高位体积高位热值不低于8900Kcal/Nm³,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二类及以上天然气标准。另硫化氢含量不大于6mg/Nm³,总硫含量不大于60mg/Nm³,二氧化碳含量不大于2%。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信要求
3.1.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
3.1.2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燃气经营许可证或危化品经营许可证(依法须经批准的许可范围须包含天然气)。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2其他要求
3.2.1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我区天然气大用户市场改革第二批第三轮试点名单的通知》桂发改油气[2021]918号,招标人属于第二批第三轮天然气大用户市场改革试点单位,国家管网北海首站至城燃企业(广西北部湾新奥燃气发展 )铁山港门站之间的管道已明确公平开放(该段管道产权属于中石化),本次招标要求凡是有意愿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 广西天然气销售中心的关于国家管网北海首站至城燃企业(广西北部湾新奥燃气发展 )铁山港门站之间的属于中石化产权的管道的通气协议作为参与投标的必要的准入附件资料。该协议包含有安全、计量等内容。
3.2.2若因供气方非正常操作造成招标人或第三方设备损坏的,按照折旧、损坏程度从成交供气货款中扣除。
3.2.3中标人工作人员需遵守环境法律法规及招标人有关各项规定,遵守招标人的工作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制度,合同期内,中标人工作人员(进入厂部必须戴好安全帽,否则被罚款)安全责任自负。
3.2.4其它事项:由招标人动力厂负责统一协调中标人每天供气气源的配送问题及天然气用气计划的调度和对接,调度人员24小时值班,调度系统提前建立,如中标人出现供应无法保障的问题,一切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只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请潜在投标人于本招标公告有效期限内,即2023年2月27日8时30分起至2023年3月3日17时30分止(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采用以下方式之一
方式二:将下列材料以电子邮件(邮件标题注明投标人名称+所投项目名称;邮件内注明联系人及
202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