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准、检定服务项目第二次询比采购公告
省交通工程监理 检测试验仪器、耗材采购及试验仪器校准、检定服务采购项目第一次采购活动在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内包2购买询比采购文件潜在投标人不足3家,现进行本项目包2第二次询比采购工作。
1.1采购项目
1.2
1.3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详见采购一览表。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份额:包2为试验仪器校准、检定服务。
成交供应商数量:每标包一家
2.1采购范围: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中的采购一览表。
2.2供货及服务期:
标包 | 供货及服务期 |
包2 | 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安排技术人员到现场校准或检定并预先通知采购人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校准或检定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出具相应的校准证书及测试报告; |
2.3供货及服务
2.4货物质量标准及服务标准:详见采购需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
标包 | 资质要求 |
包2 | 供应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出具的CNAS证书及能力范围附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供货和服务能力。 |
(2)财务要求:提供2021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成立以来财务报表。
(3)业绩要求:
标包 | 业绩要求 |
包2 | 近三年(2020年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独立完成过一个类似服务项目的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
(4)信誉要求: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6)其他要求:
标包 | 其他要求 |
包2 |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校准/检定工作资质能力应满足《校准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的80%及以上,无能力检定/校准的仪器设备需要委托省级以上具有资质能力的计量院进行校准/检定。 |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包1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1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3年2月28日至2023年3月2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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