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煤业煤炭化学工业技术研究院万吨级低黏度PAO基础油生产装置成套工艺包开发与编制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煤业煤炭化学工业技术研究院万吨级低黏度PAO基础油生产装置成套工艺包开发与编制项目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宁夏煤业公司煤炭化学工业技术研究院,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宁夏煤业公司科技创新项目《费托富烯组分油生产聚α-烯烃(PAO)成套工艺技术开发》(宁煤办〔2022〕337号)的部分研究内容,主要承担万吨级低黏度PAO基础油生产装置成套工艺包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开发与编制工作。
2.1.2招标范围:
(1)指导招标方开展催化剂回收实验并获取相关实验数据,对招标方提供的工艺包输入基础数据进行校正。
(2)工艺包编制。根据招标方提供的原料技术指标、聚合反应工艺设计流程、产品方案及相关物料平衡数据,按照《石油化工装置工艺设计包(成套工艺包)内容规定》(SPMP-STD-EM2001)要求的内容和规定的深度,编制万吨级低黏度PAO基础油生产装置工艺包,包含设计基础,工艺说明,物料平衡,消耗量,界区条件表,卫生、安全、环保说明,分析化验项目表,工艺管道及仪表流程图(PID),建议的设备布置图及说明,工艺设备表,工艺设备、自控仪表,特殊管道,主要安全泄放设施数据表,有关专利和专有技术文件目录,有关专利或专有设备的所有内容(装置规模以产品产量表示,即产品产量万吨级)。编制万吨级低黏度PAO基础油生产装置工艺手册,包含工艺说明、正常操作程序、开车准备工作程序、开车程序、正常停车程序、应急处理原则、催化剂及化学品装卸、采样、工艺危险因素分析及控制措施、环境保护、设备检查与维护的所有内容。编制万吨级低黏度PAO基础油生产装置分析化验手册。
(3)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以编制的工艺包为基础,利用煤制油生产现场闲置地,依托现场公用工程基础条件, 按照《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暨股份公司石油化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定(2020年版)》的要求和规定,编制万吨级低黏度PAO基础油生产装置可行性研究报告,包含项目及建设单位概况,项目必要性及建设条件,可行性研究的主要结论和建议,产品市场供需分析及预测,主要原材料、燃料供应分析及价格预测,产品价格及预测,市场环境及市场风险分析,市场研究的主要结论,建设规模,总工艺流程,产品方案,工艺技术,设备,自控与通信,信息技术,厂址选择及建设条件,总图运输及土建,储运系统,公用工程,安全、职业病防护与消防,辅助生产设施,厂外工程,生态环境保护,碳排放分析及降碳措施,社会影响,能源利用分析及节能措施,水资源利用分析及节水措施,土地资源,人力资源,投资估算,融资方案,财务评价,竞争力分析,风险分析的所有内容。
2.1.3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2 其他:2.2.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成项目总体实施方案;合同签订后第12个月完成项目装置工艺包(初版)、工艺手册(初版)和分析化验手册(初版)、可行性研究报告(初版);合同签订后第16个月完成项目装置工艺包、工艺手册和分析化验手册、可行性研究报告。2024年12月31日前中标人配合招标人完成项目评审及结题验收)。
2.2.2项目实施地点:宁夏煤业公司煤炭化学工业技术研究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压力管道设计或压力容器设计)”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许可项目:压力管道或压力容器)”。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化工类工艺包设计”或“化工工艺装置(或聚合物项目)的工程设计”的合同业绩2份,且已履约完成,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履约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化工类(或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或同等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2)项目负责人至少具有担任1项化工类或工程类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的工程设计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3)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在册正式人员,提供连续的近半年内(时间要求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起往前推算的一年内且连续六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社保机构出具或社保网站截图并加盖社保机构公章)。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1)项目组成员至少有3名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化工类(或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或副教授或同等级)及以上职称。(2)须提供企业为以上3名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社保机构出具或社保网站截图并加盖社保机构公章),时间要求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起往前推算的一年内且连续六个月。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2-25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3-03 17: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