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盐酸、液碱购买招标公告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秦皇岛秦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水处理除盐系统及凝结水精处理系统阳、阴树脂需要定期进行再生,再生用药剂为符合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的盐酸、液碱。
2.2招标范围
(1)工作范围:按要求提供合格盐酸、液碱;负责盐酸、液碱的运输和卸药。
(2)质量标准:
盐酸:符合GB 320-2006标准规定,总酸度(以HCl计)≥31.0%,铁≤0.002%,硫酸盐(以SO4计)≤0.005%,砷 ≤0.0001%,灼烧残渣≤0.05%,游离氯(以Cl计)≤0.004%
液碱:符合GB/T 11199-2006标准规定,氢氧化钠(以NaOH计)≥32.0%,碳酸钠(以Na2CO3计)≤0.04%,氯化钠(以NaCL计)≤0.004%,三氧化二铁(以Fe2O3计)≤0.0003%,二氧化硅(以SiO2)≤0.0015%,氯酸钠(以NaCLO3计)≤0.001%,硫酸钠.(以Na2SO4计)≤0.001%,三氧化二铝(AL2O3)≤0.0004%,氧化钙(CaO)≤0.0001%。
(3)采购数量(仅供报价参考):盐酸用量约为60吨/年,液碱用量约为70吨/年。本次招标为单价报价,履行合同时按实际用量据实结算。
(4)交货地点:秦皇岛秦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5)交货时间:招标人需用盐酸、碱液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供货方送货。供货方必须在接到电厂通知后,24小时内运抵电厂生产现场。
(6)履约期限:为首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即自签订日起,至第三个自然年的同一日结束,合同分年签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企业法人,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应为生产厂家或授权代理商,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生产厂家必须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或经营范围应包含液碱(氢氧化钠)及盐酸;生产厂家必须具有有效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许可范围应包含盐酸。
B.授权经销商必须具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应包含液碱(氢氧化钠)及盐酸)、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许可范围应包含盐酸),以及盐酸和液碱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代理证明文件(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投标人或其委托的运输单位应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应包括强腐蚀性危险货物。投标人委托运输的,应提供委托运输协议。
3.1.2 业绩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履约期限为准)3个及以上盐酸供货业绩和液碱供货业绩,并提供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签字盖章页扫描件等证明材料。盐酸和液碱不在同一个合同上的,需分别提供,要求与上述相同(即:盐酸、液碱都不在同一个合同,分别提供盐酸供货业绩3个,液碱供货业绩3个)。
3.1.3信誉要求:
(1)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情况为准);
(2)投标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情况为准);
(3)投标人没有在供应商评价中被列入黑名单或处于观察期内。
(4)投标人近三年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
3.1.4其他要求: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2月22日09时00分至2023年2月28日17时00分购买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手 机: 18701298819, ;
邮 箱: 1051008819@qq.com
电力公众微信号:18701298819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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