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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馆、中药房、精神心理科建设项目补充公告

   日期:2023-02-22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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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馆、中药房、精神心理科建设项目补充公告

补充公告

中医馆、中药房、精神心理科建设项目补充公告

中医馆、中药房、精神心理科建设项目(项目编号:JG2023-0578)于2023215日在广州交易集团 ( )网站发布招标公告,现对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相关内容调整如下:

对招标公告相关内容进行修改:

序号

条款

原文

现文

1

招标公告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6、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C3证)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6、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

2

招标公告

附件一《投标人声明》

详见原招标公告

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一

对招标文件相关内容进行修改:

序号

条款

原文

现文

1

招标文件 第一章投标须知

二、投标须知前附表

16.1 投标保证金

原文详见原招标文件

 9万元人民币,缴纳时间在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之前。

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现金、支票、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的形式,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缴纳。

1)如采用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递交,由 代收。具体操作要求详见 有关指引,递交事宜请自行咨询交易中心;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上述金额递交至 ,到账情况以开标时 数据库查询的信息为准。

收款

银行

三、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交易集团 ( )公布本项目的日程安排,投标人可登录广州交易集团 ( )网站首页,点击“交易业务”专栏中的“建设工程”的“项目查询”,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四、本项目已重新生成电子招标文件,请各投标人下载更新版本的电子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并随本补充公告发布更新后的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文档供各投标人自行使用。

五、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内容、更新后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

2023221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及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3)为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1)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12)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3)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14)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5)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1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7)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

五、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七、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建规字〔2020〕18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20〕37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8〕183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工资通过本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按时足额支付。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适用于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

八、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九、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

十、如果本公司使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的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该资质经资质审批部门核查被依法注销的,本公司承诺自动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如经查实该资质为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将依法接受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

十一、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记录。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                   

                             

           技术负责人签字:                     

      

                                                       (企业公章)

注:招标人应当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

 


附件二

资格审查表

序号

审查项目

须审查的资料

审查结果

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投标人声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委托投标的还应提供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2

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营业执照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上传件

 

3

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资质符合公告要求

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上传件;

 

4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

建造师注册证书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上传件

(注:打印建造师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再上传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平台,上传件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5

持有

 

6

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

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

 

7

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符合公告要求

投标人声明

 

8

投标人声明中签字的

网上投标时选择拟投标的

 

9

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未以联合体投标

 

10

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

投标人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企业信用档案的企业和人员信息

 

11

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条内容进行评审)。

投标人声明

 

12

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 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备注:1、每一项目符合的打“○”,不符合的打“×”;

 2、若评委意见不一致时,则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评审结论。汇总后,出现一个“×”的结论为“不通过”。


 

附件三:

技术标有效性审查表

工程

序号

                                                 投标人

评审内容

 

 

 

1

《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中的投标总工期不能满足完成投标项目工期的;

 

 

 

2

《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中的质量标准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质量标准的;

 

 

 

3

投标文件中没有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由委托代理人签署的投标文件中没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除带“★”号的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进行编制外,其余格式仅供参考不作为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的条件),或主要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5

投标人之间存在《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六条所禁止的情形的;

 

 

 

6

无《参与编制技术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的

 

 

 

7

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8

投标人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交易平台评标系统的检索信息为准)

 

 

 

注:1.本表使用GZZB2018-3招标文件范本,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技术标评审中,响应性、承诺性内容不应作为评分因素,可在该表中对上述内容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标准须具备可操作性。

    2.若出现评标委员会否决投标的,应在评标报告中载明否决投标的具体情形、原因。

    3.凡出现以上任何一项情形,结论均为无效,否则就为有效。

4.如对本表中某种情形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标委员会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标委员会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

评委签名:


附件

经济标有效性审查表

工程

序号

投标人

评审内容

 

 

 

1

对同一招标项目出现两个或以上的投标报价,且没有申明哪个有效;

 

 

 

2

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3

投标报价低于成本的,对低于工程成本警戒价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必须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单价、措施性费用、单价分析表、主要材料价格表、投标人成本分析供评标委员会评审,由评标委员会判定其是否低于企业自身成本。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低于成本警戒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

 

 

 

4

算术复核后的投标报价与原投标报价相比存在1%或以上误差的;

 

 

 

5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除带“★”号的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进行编制外,其余格式仅供参考不作为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的条件),或主要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6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相似度达到80%及以上的(交易平台评标系统的检索信息为准)

 

 

 

7

投标人之间存在《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六条所禁止的情形的;

 

 

 

8

无《参与编制经济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的;

 

 

 

9

无《对投标文件编制的承诺》;

 

 

 

10

投标人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编制机器硬件信息一致的(以 交易平台评标系统的检索信息为准)。

 

 

 

注:1.本表使用GZZB2018-3招标文件范本,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

2.凡出现以上任何一项情形,结论均为无效,否则就为有效。

3.如对本表中某种情形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标委员会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标委员会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

评委签名:


附件五

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评分项目

评分内容

分值

评审标准

企业资信(30分)

企业业绩

25

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28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每项得5分,最高得25分。

注:业绩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金额以合同载明工程金额为准;如工程业绩是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项目,投标人应为该项目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金额以合同载明施工部分金额为准。如业绩资料不能证明业绩指标(指金额)的,须另提供经建设单位确认的可证明业绩指标的证明资料扫描件。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得分。

第三方评价

3

投标人曾经连续获得过“纳税信用 A 级纳税人”称号(须含2021评审年度)的:

① 连续获得5个年度或以上的,得3分;

② 连续获得4个年度的,得2.5分;

③ 连续获得3个年度的,得2分;

④ 曾获得过2个年度的,得1分;

⑤ 曾获得过1个年度的,得0.5分

⑥ 其他不得分。

本项最高得3分。

财务指标

2

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2021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税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三年均盈利得2分,一年或两年盈利得1分,三年均不盈利或未提供相关材料得0分。

项目管理机构能力

60分)

质量负责人

15

拟委派的质量负责人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的建筑工程业绩,每个得5分,最高得15分。本项累计最高得15分,不满足不得分。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以下材料的彩色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单位盖章)业绩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金额以合同载明工程金额为准;以上证明材料中至少一种须体现该质量负责人参与过该项业绩(身份不限),如无,则提供体现该人员参与过该项目的证明文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材料提供不全不得分。   

装修工程师

15

拟委派的装修工程师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成过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的建筑工程业绩,每个得5分,最高得15分。本项累计最高得15分,不满足不得分。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以下材料的彩色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单位盖章)业绩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金额以合同载明工程金额为准;以上证明材料中至少一种须体现该质量负责人参与过该项业绩(身份不限),如无,则提供体现该人员参与过该项目的证明文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材料提供不全不得分。

电气工程师

15

拟委派的电气工程师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的建筑工程业绩,每个得5分,本项累计最高得15分,不满足不得分。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以下材料的彩色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单位盖章)业绩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金额以合同载明工程金额为准;以上证明材料中至少一种须体现该质量负责人参与过该项业绩(身份不限),如无,则提供体现该人员参与过该项目的证明文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材料提供不全不得分

暖通工程师

15

拟委派的暖通工程师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的建筑工程业绩,每个得5分,最高得15分。本项累计最高得15分,不满足不得分。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以下材料的彩色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单位盖章)业绩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金额以合同载明工程金额为准;以上证明材料中至少一种须体现该质量负责人参与过该项业绩(身份不限),如无,则提供体现该人员参与过该项目的证明文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材料提供不全不得分。

施工组织设计(10分)

质量管理水平及保证措施

6

1.投标人提供的质量管理措施中质量目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了工程施工保证措施且内容详尽,质量保证体系完善且质量保证措施可靠,得6分;

2.投标人提供的质量管理措施中质量目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了工程施工保证措施且内容详尽,质量保证措施可靠,得4分;

3.投标人提供的质量管理措施中质量目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了工程施工保证措施,质量保证措施可靠,得3分;

4.投标人提供的质量管理措施中质量目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了工程施工保证措施,质量保证措施一般,得1分。

5.无措施不得分。

工期计划

4

1.对工程每个节点均制定了详细工期进度安排并提供详尽的进度计划保证措施施工工期进度安排合理,得4分。

2.对工程每个节点均制定了工期进度安排并有进度计划保证措施,施工工期进度安排合理,得2分。

3.对工程每个节点均制定了工期进度安排并有进度计划保证措施,得1分。

4.无工期进度安排或进度计划保证措施,得0分。

合计

100

 

注:

1.第三方评价:“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须包含2021年度,只计算投标人自身(不含投标人的子公司或 )。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gz2/M00/84/87/CsUnsmP0YqWAPLKNAG4UHr2Jnik894.pdf?fileId=8a45a732842dfd9c018672a1579a52d3&attname=%E4%B8%AD%E5%8C%BB%E9%A6%86%E3%80%81%E4%B8%AD%E8%8D%AF%E6%88%BF%E3%80%81%E7%B2%BE%E7%A5%9E%E5%BF%83%E7%90%86%E7%A7%91%E5%BB%BA%E8%AE%BE%E9%A1%B9%E7%9B%AE%E8%A1%A5%E5%85%85%E5%85%AC%E5%91%8A%EF%BC%88%E7%9B%96%E7%AB%A0%E7%89%88%EF%BC%892.pdf">中医馆、中药房、精神心理科建设项目补充公告(盖章版)2.pdf

  • 中医馆、中药房、精神心理科建设项目招标文件-(更新版20230221).doc
  • 中医馆、中药房、精神心理科建设项目补充公告.docx
  • SL202302090004-20230221101321.GZ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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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8811547188
    联系人:李杨
    QQ:1211306049 
    微信:Li18811547188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编辑: ggzy.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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