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招标公告
项目
合同编号:DTFD-FY-【2022】第20号(总179号)
发包
黄河能源工程咨询 受 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的委托,就黄河大通发电 2023年-2024年火车车皮余煤清理及专用线清理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中标后与发包人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黄河大通发电 2×300MW发电机组于2006年投产,厂址位于省西宁市宁张路31公里处。铁路来煤采用“C”型转子式翻车机卸煤,两台翻车机均由武汉电力设备厂生产,#1翻车机于2006年2月投运,#2翻车机于2009年12月投运。设有翻车机控制楼、配电室等建筑;铁轨四道,两道重车线分别对应两道空车线。现为生产需要,需委托外委单位进行火车车皮余煤清理工作。
1.2.1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列内容:黄河大通发电 火车来煤,预计火车入厂煤量约为230万吨,预估火车车数37000节。本次招标主要范围为空车皮清理及其附属作业。
1.2.2主要工作内容
(1)火车车皮清煤(火车车皮的清煤工作指翻车机未能完全翻卸干净而余留煤及杂物的清理、翻车机篦子及周围地面积煤的清理、翻车机篦子层杂物清理及转运、冬季冻煤大块的砸碎工作,夏季预估每节车皮清煤量约1吨,冬季每节车皮清煤量约5吨)工作,预估火车车数37000节,对清理下来的余煤堆放至指定地点。
(2)火车采样装置附近、重调机行走轨道周边、空调机行走轨道周边余留煤的清理。
(3)对铁路沿线货位及杂草的清理。
(4)配合铁路车辆管理工作,配合铁路联合办管理工作。
1.2.3项目实施地点及工期:
1.2.3.1项目实施
1.2.3.2项目工期:总工期20个月,计划2023年4月1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止。具体时间以发包方通知的时间为准。
本项目由黄河大通发电 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让及分包。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 )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3项目主要人员资格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五年内,独立承担过至少1项火车车皮或汽车余煤清理承包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1发售时间:2023年2月22日~2023年2月28日8:30~11:30,14:30~17:30
发包人不组织现场统一踏勘,投标人如有需要自行前往黄河大通发电 厂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