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2.1项目建设地点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毕克齐镇境内,地处“金山电厂2×300MW机组工程”西侧的元亨石墨国际产业园及其西侧空地上。内蒙古能源集团金山热电厂2×100万千瓦煤电联营扩建项目属金山热电厂扩建工程,装机容量为2×100万千瓦,安装2台100万千瓦高效超超临界空冷燃煤发电机组。
规模:2×100万千瓦。
2.3建设工期:建设工期约31个月。
2.4监理服务期限:从开工准备至缺陷期及工程创优工作结束。
2.5工程质量标准:工程两台机组均实现高标准达标投产,创同期、同类型、同地区工程建设先领先平,高等级完成工程质量评价工作,高排序获得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创国家优质工程奖。
2.6招标范围:
监理服务范围包括、不限于以下内容:
本工程从施工准备、五通一平、桩基、土建施工、设备安装、检验、试验、调试、试运、质量验收、竣工验收、竣工结算、达标投产及工程创优、缺陷责任期、保修期等各阶段监理工作。并包括施工过程中临时增加的项目、施工临时设施、脱硫工程、脱硝工程、废水零排放、大型灰库、应急灰场、与一二期连接的公用系统、厂区内外拆改还建(含水沟、道路、雨水管线、线路改迁等)、厂区附属建筑(如生产楼、宿舍楼等附属建筑)、进出厂路、厂外热网(如有)及招标人要求的其他相关工作等配合委托人进行设计审查及优化、设备材料采购方案审查和现场的协调管理。
监理工作应按照“三控制”(质量、进度、投资控制)、“三管理”(安全、合同、信息管理)、“一协调”(协调业主和承包商的关系)和“小业主、大监理”的原则进行,负责组织、制订现场有关管理制度、规定和工程建设监理大纲、规划、细则等,履行监理单位的职责,完善监理服务工作内容,并负责工程协调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集团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格能力要求: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证书。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2项国内2×100万千瓦等级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工程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调试、性能考核等全过程监理业绩(投标人需提供合同的清晰扫描件,包括封面、签字页、能证明上述范围的参数页等相关证明材料)。
3.2.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近5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竣工日期为准),至少担任过1项国内2×100万千瓦等级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调试、性能考核等全过程监理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能证明上述要求的合同关键页及竣工验收报告签字页等相关证明材料,若提供的材料无法证明为该总监理工程师,需额外提供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或中标通知书明确为该总监理工程师等相关佐证材料,若提供的材料不能证明,则视为无效业绩)。
3.2.4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3.2.5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2月20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02月27日17时00分止